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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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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委任陳智思為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司法人員薪常會)主席,任期兩年,由二○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政府發言人今日(十二月十三日)宣布,行政長官亦委任劉麥嘉軒,以及再度委任陳玉樹教授及李民斌為司法人員薪常會委員,任期兩年,由二○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發言人說:「我們感謝行將卸任的委員會主席鄭維志在過去數年對司法人員薪常會作出的卓越貢獻,尤其是在帶領委員會就釐定香港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酬的合適架構、機制和方法上作出建議。」

  鄭維志將於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卸任。

  司法人員薪常會的職能,是就法官及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的事宜,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及建議。

  司法人員薪常會的其他成員為梁冰濂、周松崗及黃嘉純。



2010年12月13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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