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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商因違反安全法例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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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煥利建築有限公司及勇佳有限公司因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規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今日(十二月八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罰款三萬元。

  案情涉及一宗去年五月五日於紅磡一庇護工場內發生的致命意外。一名清潔工人被塌下的鐵閘擊中死亡。

  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規例》第3(2)條的規定,工作地點的負責人須確保作業裝置獲得保養,以使該作業裝置安全並且不會危害使用該作業裝置的人的安全及健康。工作地點的負責人如違反上述規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五萬元。



2010年12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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