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人涉嫌串謀詐騙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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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詐騙集團的四男一女成員,年齡介乎三十二及三十八歲,因串謀行騙罪名成立,昨日(十二月二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三年九個月至五年九個月不等。
案情透露,商業罪案調查科於二○○七年發現一個詐騙集團,隨即進行監視。
一名五十一歲女子申請公司文員一職,並於二○○七年一月開始在該集團於旺角成立的一間公司工作。
她後來認識五名自稱在同一公司工作的被告,並被他們利誘在該集團於香港成立的另一間空殼公司購入手提電話後,將之再售予一間位於深圳及已串通的電訊公司獲利。
被告進一步利誘受害人再購入總值約三十萬元的手提電話。當受害人於二○○七年二月預備付款給被告時,警方立即採取行動成功拘捕他們。
被告其後各被落案控以一項串謀詐騙罪名,其中一名三十八歲男被告亦被加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
案件在昨日判刑。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二十六號
完
2010年12月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1時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