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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消費者訴訟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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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三日)宣布,再度委任陳家殷、查逸超博士、林雲浩和劉燕卿出任消費者訴訟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並委任周家明、黃永恩、吳麗萍博士和楊懿潔為新委員,任期由十二月六日起,為期兩年。

  政府發言人說:「我們感謝陳先生、查博士、林先生和劉女士繼續為管理委員會服務,加上新任委員的配合,我們相信管理委員會將繼續有效管理基金,使其運用得宜,並符合公眾的最大利益。」

  「卸任主席陳文敏教授過去十二年對管理委員會貢獻良多,我們對他深表謝意;我們亦對卸任委員馬詠璋女士、鄔莉華女士和余永棠博士過去六年竭誠為管理委員會服務表示衷心感謝。」

  消費者訴訟基金在一九九四年成立,為具理據的消費個案提供財政支援以進行法律訴訟或其他形式的幫助。

  消費者委員會是該基金的受託人。管理委員會協助消費者委員會管理基金及審核申請。



2010年12月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0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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