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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資深大律師今日(十二月二日)在第十一屆香港論壇的午餐會上致辭時表示,香港法律制度所確立的法治原則,為個人及機構提供保障,無疑是香港成功成為首要國際商業及金融中心的關鍵因素。
來自世界各地的商界要人出席論壇。黃仁龍在致辭時表示,香港的司法獨立,是法治的穩固基石,法官亦得到本地市民及國際商界人士信任。
除此以外,香港有一流的法律執業者,媲美海外的律師,當中的良性競爭有助經驗交流,孕育出不少成熟的法律人才。
黃仁龍說:「我們的法律專業人士有多方面的豐富經驗,包括資本市場、企業金融、證券、銀行、知識產權、資訊科技及海事法律。」
「對放眼龐大中國法律服務市場的頂尖律師來說,香港極具吸引力。我們會繼續致力締造更理想的環境,為律師創造更多機會。」他續說,政府剛於今年較早時制定了新條例,賦予事務律師在高等法院及終審法院出庭發言權。律政司亦提交了新的條例草案,建議律師行以有限責任合夥模式經營。
黃仁龍闡述政府在推廣有效替代解決爭議方法所作的努力,認為替代解決爭議方法「富彈性和更以客為本,以較低的成本解決爭議,又可與商業伙伴保持關係。」
他說:「我們期待香港建立嶄新的環境和文化,以創新及和諧的方法解決商業爭議。」
他亦指出政府一直更新法律,以期提供更優越的營商環境。例如修訂《公司條例》,提高超過八十四萬間在港經營企業的管治能力。
「我們亦改革信託法例,加強信託服務行業的競爭力,吸引更多高淨值人士採用香港的資產管理服務。」
「為了面對科技進步帶來的挑戰,我們正修訂《版權條例》,以加強在數碼環境下的版權保障。」
黃仁龍說:「我們的其他工作還包括目前正在審議的競爭法、引入企業拯救程序、設立獨立的保險業監督及金融糾紛調解中心,並藉�蚑楖悀峊繺禲A協助客戶與金融機構解決糾紛。」
鑑於內地經濟增長強勁,他表示香港會盡量利用「一國兩制」的獨有優勢,更緊密地與內地的經濟動力接軌。他亦強調,香港十分明白其國際金融和商業中心的優勢,是建基於它的普通法制度及高度自治。
香港一直致力在不同範疇與其他國家合作,以確保其國際都會的地位,並積極參與世界性的事務,為建立健康良好的國際社會作出貢獻。
黃仁龍說:「香港和中央人民政府均明白『一國兩制』的重要,亦承諾堅守這原則。香港與內地的經濟融合和合作在這獨特的基礎下茁壯成長。香港既是中國的一部分,也是成熟的國際城市和特別經濟區,擁有獨立的法律制度,按照國際商業和金融的最佳模式運作。」
他說:「我們對法治有堅定的承諾,專業法律服務備受國際推崇,這些均有助建立我們的地位和達到我們所追求的。但我們亦不可自滿,要在維護既有優勢之餘,不遺餘力地抓緊機遇。」
完
2010年12月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