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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就「全面檢討強制性公積金計劃」動議辯論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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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十二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全面檢討強制性公積金計劃」動議辯論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
 
  多謝黃國健議員在強積金計劃在香港推行剛十年這個別具意義的日子,提出「全面檢討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動議辯論,以及五位議員的修正案。

  香港現時實施的退休保障制度,是按世界銀行於九十年代倡議的三根支柱組成,包括政府管理,經費全部由政府一般收入支付的社會保障制度;個人自願儲蓄和保險;以及強積金制度。這制度是經過香港社會各界長期討論後,於一九九五年經立法機關通過採納。世界銀行於二○○五年借鑑不同國家推行退休金改革的經驗,把三大支柱擴展至五大支柱,加入以無需供款,為扶貧及保障長者提供的援助;及其他如家庭支援等範疇,作為退休保障的支柱。換言之,強積金制度依然是退休保障制度其中重要的一環。但正如積金局主席胡紅玉女士近日接受傳媒訪問時指出,強積金制度只是世界銀行倡議的支柱之一,原意既非應付所有退休生活所需,亦不涵蓋非就業人口。

  強積金制度設立的目的是透過僱主及僱員共同供款的方式,協助就業人口累積退休儲蓄。面對人口老化,強積金制度長遠亦有助減輕社會對福利開支的負擔。在實施強積金制度前,香港只有三分之一工作人口有退休保障。截至二○一○年九月底,強積金計劃已為全港接近250萬僱員及自僱人士,累積達3,457億元的資產。連同其他退休保障計劃,現時約有90%的就業人口有參與退休保障計劃。自二○○○年實施至今,強積金在扣除費用後的平均回報率達到5.1%,相較於同期0.4%的年率化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增幅為高。另外,數據顯示,自願性供款佔強積金的總供款額,已由二○○二年的9.2%逐年遞增至二○一○年第三季的15.4%,顯示社會就業人士已更積極地透過強積金計劃作出退休儲蓄。

  因此,我們相信強積金制度作為香港退休保障的其中一根支柱,是有助提升僱員的退休保障。當然,強積金制度實施不過十年,制度上或實際運作上會有進一步改善的空間。事實上,政府一直與積金局保持緊密聯繫,因應實際運作經驗及持分者的意見,不斷檢討強積金制度下不同範疇的安排,提出改善方案。自二○○○年至今,政府共獲立法會通過了七條修訂條例,當中牽涉加強打擊拖欠供款的罰則,精簡和改善強積金制度的整體運作,實施僱員自選計劃等。目前,積金局正就強積金制度運作的個別範疇作出檢討,例如,向計劃成員披露資料的內容和渠道是否足夠、讓計劃成員分階段提取累算權益的可行性等。我們會因應積金局的檢討結果,作適當跟進,並會就涉及修訂法例的建議諮詢立法會。

  主席,我們和積金局的同事,會仔細聆聽各位議員就今天的議案,及各修正案的發言,希望能進一步完善強積金制度。我會於稍後就議員的發言作更詳細的回應。

  主席,我謹此陳辭。



2010年12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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