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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動議批准《2010年區議會條例(修訂附表3)令》致辭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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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十二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批准《2010年區議會條例(修訂附表3)令》致辭全文:

主席:

  我動議通過印載於議程內的議案。訂立《2010年區議會條例(修訂附表3)令》的目的是由二○一二年一月一日第四屆區議會任期開始,在六個區議會共增加七個民選議席。

  自第一屆區議會以來,我們已在離島、西貢及元朗區議會因應其人口相對前一屆區議會選舉時的增長而增加了民選議席。而就其他區議會,雖然其人口在每屆選舉之間的增幅相對較為輕微,但部分地區自一九九九年以來也可能累積了顯著的增幅。因此,我們按二○一一年香港的人口預計數字就各區的民選議席數目進行了一次全面的檢討。

  經過檢討後,我們建議在觀塘、油尖旺、葵青、北區及西貢區議會各增加一個民選議席,而元朗區議會則增加兩個民選議席。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已在今年七月就這個建議諮詢了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議員對建議不持異議。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的會議席上,制定了該命令。

  而該命令亦已經由《2010年區議會條例(修訂附表3)令》小組委員會審議。我希望藉此機會感謝小組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議員和其他委員同意加快審議該命令。我亦感謝各位委員提出的寶貴意見。

  如立法會今天通過該命令,選舉管理委員會便會按新的議席數目及法定的劃界準則,進行二○一一年區議會選舉的選區劃界工作。選舉管理委員會將於本月初公布全港四百一十二個區議會選區分界的臨時建議並諮詢公眾,並不遲於明年三月向行政長官提交最終建議。

  我懇請各位議員批准上述命令,使增加議席的建議得以落實。

  多謝主席。



2010年12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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