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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十一月三十日)宣布成立一個漁民特惠津貼上訴委員會(上訴委員會),專責處理聲稱受南丫島及附近水域海事工程影響的漁民所提出的特惠津貼上訴個案。
上訴委員會由一名非官方主席及四名非官方成員組成。黃鎮南獲委任為主席,其他非官方委員分別為陳曼詩、李許美常、陳榮堯及田耕熹。有關委任已經生效,任期至完成處理上述所有個案的工作為止。
政府發言人感謝主席及各委員接受任命,並認為他們過往在漁民特惠津貼上訴委員會或其他與漁業相關的諮詢委員會的服務經驗,將有助上訴委員會順暢運作。
對於因受海事工程影響而喪失慣常作業的捕魚區的漁民,只要他們符合資格,政府的慣常做法是會向他們發放特惠津貼。政府會成立一個內部跨部門工作小組考慮及決定發放給受影響漁民的特惠津貼金額。漁民如果對跨部門工作小組的決定不滿,可向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上訴委員會是一個非法定的組織,專為處理相關的上訴個案而特別組成。就目前所知,部分聲稱受南丫島及附近水域海事工程影響的漁民已表示有意提出上訴。
上訴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如下:
* 確定由跨部門工作小組訂定有關處理及/或審批漁民申領特惠津貼的準則符合政府政策,以及對合資格的漁民大致公平;
* 確定跨部門工作小組就申領特惠津貼的資格和批出津貼的金額所作的決定符合政府政策;
* 審視上訴人(或其代表)或有關政府部門所提供的新或額外資料/證據,以及考慮這些資料/證據的相關性;以及
* 考慮是否維持跨部門工作小組就上訴人個案所作的決定或修正有關決定,以及在適當情況下釐定發放給上訴人的特惠津貼金額。
上訴委員會秘書處設在香港北角渣華道三三三號北角政府合署十九樓地政總署土地徵用組。
完
2010年11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1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