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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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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的開場發言:

主席、各位議員: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的二○○九年周年報告,是專員在《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條例》)生效後向行政長官提交的第三份整年報告。按行政長官的指示,我們已於十一月二十四日將報告提交立法會會議席上省覽。局方已向保安事務委員會發出文件,就報告內所提出的事項解釋政府當局的回應。

  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行動對本港執法機關打擊嚴重罪行及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極為重要。《條例》為公職人員進行的截取通訊及指定類別的秘密監察行動制定一套嚴謹、穩妥的規管制度,確保執法機關在有效打擊罪案和保障公共安全的同時,能顧及保障市民的私隱和其他權利。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是《條例》下設立的獨立監察機關,負責監察執法機關遵守《條例》有關規定的情況。專員要求各執法機關定期提交報告,並會訪查執法機關,查核其遵守規定的情況。就執法機關任何違反規定的個案,專員會進行詳細調查,並按調查結果,向執法機關和保安局提供具體建議。專員每年須向行政長官提交周年報告,就執法機關有否符合《條例》有關規定作出評估。

  剛發表的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二○○九年周年報告,交代《條例》在二○○九年的執行情況。專員對於年內執法機關及其人員遵守《條例》規定的整體表現感到滿意。我們注意到,專員沒有發現因蓄意不遵守或不理會法例條文而導致的違規情況,也沒有發現犯錯人員出於別有用心而犯錯。

  在報告期間,專員向執法機關提出多項建議,執法機關已全面接納,並已實施或正採取措施實施專員的建議。保安局亦已適當地修訂實務守則,把專員的建議付諸實行。

  從專員二○○六年至今的周年報告中可見,《條例》自二○○六年八月實施以來,有關機制總體上運作暢順。保安局及各執法機關會繼續密切監察《條例》機制的運作情況,並與專員充分合作,貫徹落實《條例》的宗旨。

  我們現正就《條例》進行全面檢討。我們已於二○一○年七月的事務委員會會議,向委員簡介檢討工作的建議範圍。我們在完成諮詢後,將會調協專員、小組法官及議員的意見,制定檢討報告和可行的立法建議。我們將繼續致力確保執法機關打擊嚴重罪行及保障公共安全的成效,同時也會根據檢討結果,進一步完善《條例》的運作。我們現時的計劃,是在二○一一年上半年,向委員匯報檢討結果及立法建議,以期在明年內向立法會提交《條例》的修訂草案。



2010年11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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