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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發表周年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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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常委會)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發表二○○九至一○年度周年報告書。

  在報告期內,常委會考慮了以下主要課題:

* 法定企業拯救程序;

* 《公司條例》第166條成員或債權人認許計劃的人數驗證;及

* 有關在香港實行證券市場無紙化的建議運作模式。

  政府發言人說:「我們十分感謝常委會過去一年的工作。常委會的意見及建議,對制訂與法定企業拯救程序、《公司條例》第166條下的人數驗證,以及在香港實行證券市場無紙化的運作模式有關的建議,十分有用。該些建議已在相關的公眾諮詢發表。」

  發言人補充說:「我們會繼續就《公司條例》和其他相關法例所需作出的修訂徵詢常委會的意見。」

  常委會於一九八四年成立,其職責是在有需要修訂《公司條例》和其他相關法例時,向財政司司長提供意見,以確保這些法例繼續切合商業社會的需要。

  常委會的委員來自多個不同界別的專業人士,包括律師、會計師、公司秘書、商界人士、學者以及政府部門和規管機構的代表。

  常委會二○○九至一○年度周年報告書載於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的網站(www.fstb.gov.hk/fsb)及公司註冊處的網站(www.cr.gov.hk/),供市民閱覽。



2010年11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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