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屆香港體育舞蹈節成為「M」品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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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大型體育活動事務委員會發出:
大型體育活動事務委員會(委員會)已向第4屆香港體育舞蹈節頒授「M」品牌認可,及提供撥款資助。該項賽事定於十一月二十七日及二十八日在伊利沙伯體育館舉行。
委員會主席胡曉明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表示,第四屆香港體育舞蹈節不但讓香港引以為傲,更與其他「M」品牌活動一樣,能夠為這個城市增添姿采和活力,有助吸引更多遊客到訪。
胡曉明說:「『M』品牌活動展示香港舉辦世界級體壇盛事的實力,亦提升香港作為亞洲盛事之都的地位。『M』品牌活動既可吸引遊客訪港,為香港帶來經濟效益,亦有助社會推動體育發展。」
「M」品牌制度於二○○四年設立,旨在協助本地體育總會舉辦更多大型體育活動,並加以扶植,使有關活動得以持續舉行。各類體育活動只要符合審批準則 (包括經濟效益、對促進體育發展的作用、主辦機構的往績等),委員會便會授予「M」品牌認可。部分活動的主辦機構更會獲得撥款資助。
「M」品牌活動的數目已由二○○五年的四項增至二○一○年的八項。委員會至今共撥款3,150萬元以資助「M」品牌活動。
申請「M」品牌認可的詳情,包括申請表格和申請指引,已上載「M」品牌活動網站(www.mevents.org.hk)。
完
2010年11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