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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與韓國簽署雙邊工作假期計劃協議(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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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與韓國今日(十一月十二日)簽署諒解備忘錄,於二○一一年一月一日設立雙邊工作假期計劃,讓兩地青年人參與。

  諒解備忘錄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與韓國駐香港總領事全玉鉉共同簽署。

  工作假期計劃為青年人提供寶貴的機會,吸取在外地生活及工作的經驗,擴闊視野。

  張建宗在簽署儀式上表示,韓國有怡人的風光、豐富的文化遺產、流行文化和經濟活力,是香港人的旅遊熱點。單在今年頭九個月已有超過165,000名香港遊客前往韓國。

  他說:「我相信通過旅途上的種種經驗和人與人之間的交流,我們的青年不但會加深對韓國的認識,也可增進對自己的了解,知道自己的強項和弱點所在。」

  「同時,韓國的青年亦可在香港這個東西文化匯聚的大都會裡,感受到我們的進取精神,以及體會香港與內地日益緊密的經濟合作。事實上,今年頭三季已有約660,000名韓國遊客來港觀光,令人鼓舞。」

  韓國是香港第七個雙邊工作假期計劃伙伴。根據計劃,雙方每年各有200個名額。參加的青年人可以在當地逗留最多十二個月,期間可工作賺取旅費。  

  香港已先後在二○○一年與新西蘭和澳洲,在二○○五年與愛爾蘭, 以及在二○○九年與德國、日本及加拿大簽訂同樣的計劃。至今已有超過14,000名香港青年參與計劃,從中得益;而大概1,500名上述國家的青年人亦親身體會過香港充滿活力的大都會生活節奏。

  根據計劃安排,香港入境事務處或韓國駐香港總領事館將為符合以下要求的申請人簽發工作假期簽證,有關要求包括:

* 韓國的申請人必須為韓國國民,並持有有效韓國護照;香港的申請人必須持有有效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或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並通常居住在香港;申請人的年齡須介乎十八至三十歲,並計劃於香港或韓國度假最多一年;

* 申請人不得攜同受養親屬;

* 申請人必須持有回程交通票或足以購買回程交通票的款項,並有足夠能力負擔在韓國或香港逗留初期的費用;以及

* 申請人必須就整段逗留期間購買責任及醫療保險。

  有關簽證的申請詳情,香港申請人可瀏覽韓國駐香港總領事館的網址hkg.mofat.go.kr,而韓國申請人則可聯絡香港入境事務處,電話2824 6111,亦可透過該處網頁下載有關資料,網址為www.immd.gov.hk。



2010年11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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