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男子因販毒被判入獄
*********

  三名年齡介乎三十至三十二歲男子於今日(十一月十一日)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被裁定非法販運危險藥物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入獄十三年及二十一年。

  案情透露,警方毒品調查科人員根據線報,於去年八月十七日下午在沙田一商場內埋伏,發現兩名男子將一些物品放入商場的儲物櫃內後離去,其後另一名男子到場打開儲物櫃欲取走物品,探員於是採取行動,拘捕該三名年齡介乎三十至三十二歲的男子。警方在儲物櫃內檢獲約兩公斤可卡因。

  探員其後到馬鞍山一單位搜查,再檢獲約三十一公斤可卡因粉末、約二點七五公斤霹靂可卡因,以及一批製毒和包裝工具。行動中檢獲的毒品巿值超過二千八百萬元。

  三名毒販分別被落案控以販毒罪名。他們今日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承認有關罪名,其中兩名三十一及三十二歲男子被判入獄十三年。而另一名三十歲男子,由於在其家中搜出約三十一公斤可卡因粉末,法官以三十二年監禁為量刑起點,但考慮被告認罪,故扣減刑期至入獄二十一年。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十八號



2010年11月1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1時38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