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議案的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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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日(十一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議案的總結發言:

主席︰

  我一再多謝潘佩璆議員的動議,以及20位議員就「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提出的許多寶貴意見。

  政府推出計劃的目標非常明確,就是為合資格的低收入在職人士,提供到位、有效的支援,減輕他們上、下班的交通費負擔,以鼓勵他們持續就業。

  雖然具體方案仍在規劃中,但可以肯定的,是新計劃最少有兩點較現行的「交通費支援計劃」優勝:第一、覆蓋範圍由只有四個偏遠地區,即北區、元朗、屯門和離島區,擴大至全港十八區,受惠人數因此會倍增;第二、不設申領津貼時限,這是真正回應大家、市民和社會的訴求,沒有時限,低收入在職人士只要符合資格,可以持續獲得資助。這些改進使新計劃無論在規模和財政承擔上,都較現行的計劃龐大得多。

  正因為如此,我們必須要有周全的方案和妥善的配套措施,確保計劃能順利開展,可以真真正正持續推行,而公帑用得其所。

  在設計上,我們要定出客觀清晰的申請資格,把資源投放到有需要的低收入在職人士身上;同時要符合公平原則,一定要避免公帑被濫用。在執行上,我們要盡量精簡行政程序,正如葉國謙議員動議的修正一樣,便利申請人。

  各位議員提出的建議都很有參考價值,我們一定會詳細分析和認真考慮。我們亦會總結現行「交通費支援計劃」的經驗,將不足之處加以改善,務求令新計劃下的資助更加到位。

  主席,我相信大家都希望「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能盡快落實。我們會在下月本會的人力事務委員會上,交代計劃的具體方案和細節。若得到委員支持,我們會隨即申請撥款,讓有需要的低收入僱員早日受惠。

  主席,我謹此陳辭。



2010年11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3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