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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最低工資與傳媒談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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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日(十一月十日)就最低工資與傳媒談話的內容:

  行政會議昨日接納了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的建議,將首個法定最低工資水平訂為每小時$28。政府星期五(十一月十二日) 會將有關的附屬法例刊憲,然後在下星期三(十一月十七日)提交立法會審議。如果一切順利,當立法會同意,法定最低工資明年五月一日便會實施;定於五月一日勞動節實施,不單具有象徵意義,亦可讓社會各界有大概六個月的時間作充分準備。

  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根據其職權範圍致力履行職責,就首個最低工資水平作出建議,我衷心感謝主席鄭若驊女士和所有委員過去一年多辛勞及卓越的工作,完成這項歷史性任務。

  臨時委員會採用以數據為依歸的原則,參考了政府統計處相關的統計數據、其他地方的經驗、很多持份者提供的意見、實證數據和資料,以及學者的文獻,釐定建議水平,是全面考慮及平衡各項因素。

  這些因素包括最新的經濟及勞工市場情況;建議水平所涵蓋的僱員人數及比例;相對於工資中位數的比率;對香港競爭力、經濟增長、通脹、失業率和個別企業營商的環境;並從提高生活質素和促進社會和諧、提升就業意欲,以及受惠僱員的比例等角度,全方位考慮對社會的影響。

  根據臨時委員會的估計,建議每小時$28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相等於香港二○○九年第二季,當時調查所得,每小時工資中位數,即$58.5的48%,涵蓋的僱員人數有314,600人,或佔全港僱員總數的11.3%,這個僱員總數剔除了兩個層次,即政府僱員及留宿家庭傭工。314,600人中,61.4%是女性,即六成一是女性;其中約25.3%是55歲及以上的年長僱員;18.8%是兼職人士。僱員涵蓋的行業方面,主要有幾大行業,第一個是物業管理、保安及清潔服務業,涵蓋人數達35.5%;第二個是飲食業,是19.8%;第三是零售業,是16.4%。最低工資每小時$28,估計有關僱員的工資平均增幅達16.9%,香港整體薪酬開支總額會增加33億元,相等於0.6%的增長,對低薪行業來說,增幅稍為高一些,是3.4%。

  臨時委員會亦估計現時經濟環境及就業市場正逐步改善,建議的水平對香港整體失業率的影響相對溫和,對通脹的影響亦屬溫和。

  在法例實施前,勞工處會積極進行廣泛的公眾教育及推廣活動,宣傳法定最低工資的要求,並與相關的商會、工會及持份團體,共同制定行業性的指引,亦會印製宣傳資料,列舉適用於不同行業的具體例子,詳細闡明條例的應用情況,加強協助僱主及僱員了解各自的責任和權益。僱員如果認為自己的權益受損,應立即向勞工處求助,勞工處一定會全力協助有關僱員。

  最低工資對香港來說是全新的事物,我明白社會各界,特別是僱主和僱員,都需要時間適應。要做好最低工資,就必須謹記立法原意是為了保障基層員工,確保多勞多得。我必須重申,員工是企業最寶貴的資產,僱主應該多從員工角度出發,為員工設想、善待員工,顧及他們的士氣和感受,維持良好的勞資關係,這點很重要。

  過去一年本港經濟廣泛復蘇,就業情況有所改善,為落實最低工資提供了相對穩定的宏觀環境。我希望大家務實、公平、合理地,好好發揮最低工資的精神,將可能出現的負面影響盡量減至最低;大家一齊做好件事,保障基層員工,促進社會和諧。

記者:最低工資對低薪的工人來說當然是好事,但如何杜絕部分老闆會用「陰招、古惑招」,如扣減飯鐘錢,要求僱員提早半小時上班而不支薪等。日後的附屬法例會否訂明需要支薪的工作範圍,以真正達到多勞多得?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最低工資的原意很清楚,是以時薪計算,這在全世界推行最低工資的地方都是這樣,以時薪計算,確保真正多勞多得。在這個情況下,大家關注的問題如膳食、早上班等;現時的安排是,條例雖然沒有明文規定,因為所有這些如膳食等問題屬於僱傭條件,而不是法定權益。我們在草擬《最低工資條例》時,大家都要知道,我們是緊貼《僱傭條例》去做,《僱傭條例》一向以來都是這樣的,例如膳食的時間是僱主僱員大家去商議,完全沒有明文規定。雖然如此,我仍然呼籲僱主在法律的基礎上,基本的保障上,盡量在理、情的角度從員工出發,如果能力可以做到的,應盡可能顧及員工的感受和士氣,其實這對企業來說一定有好處,因為善待員工肯定有很大的回報。所以在這一點,我鼓勵僱主,若能力做得到,應多從員工角度出發,善待員工,做得到的就要做。

記者:工會要求33元,現時訂出的水平是28元,你覺得這份報告是否切實顧及基層員工的需要?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事實上現時28元的水平,臨時委員會用了一年多的時間,用以數據為依歸的方法得來的,平衡各方面的利益,我認為這共識來得不易。最重要是委員會內全部有共識,共識來自勞方代表、資方代表、學術界,這共識真是來得不易,我們要珍惜這共識。大家都知道,除了有30多萬人會涵蓋外,在僱主方面成本方面多了33億,你要明白兩方面我們都要顧及,要平衡兩方面的利益、實際情況。考慮到這個情況,委員會用很平衡的角度去看這件事,所以我們覺得28元是合理的。

記者:將來會不會有一個長久的委員會是處理這件事?何時會成立委員會?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根據法例,委員會一定要存在。我們亦希望可以盡快成立法定委員會,我們會籌組。一籌組後便可以正式運作,取代現時的臨時委員會。

記者:報告會不會公開?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今日稍後在黃昏時間,我們會在勞工處網頁全面公開。我們要有高透明度,我們承諾了立法會議員和市民,大家如有興趣,報告很詳盡。這是一份很詳盡的報告,稍後會在網頁出現。

記者:請問到時法例會否保障有薪的休息時間?不是扣飯鐘錢那麼簡單,還有其他招數?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大家要明白休息時段在現時的《僱傭條例》也是沒有規管的,大家不要混淆。《僱傭條例》也是由僱主和僱員大家商議,是互相商討得來的,是協議,是僱傭條件,大家不要混淆勞工權益,是兩回事。《最低工資條例》在立法會一年的討論中,大家有共識,議員也同意,所有議員也同意我們的方向應是緊貼《僱傭條例》去做,全部用這個基礎去立這《最低工資條例》。所以大家要明白出發點在這裡,大家是沒有異議的。當然,我們在實施的時候,我們未來有六個月準備時間,一定要在宣傳、教育和透過三方小組的機制和工會、商會坐下來談,在指引釐定方面加強溝通,怎樣做才是最好呢?這個我們未來一段日子會做功夫。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英文部分)



2010年11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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