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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四題:政府建築物屋頂綠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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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十日)立法會會議上劉江華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綠化建築近年大行其道。本人最近亦接獲一些沙田區市民提出綠化沙田大會堂及沙田公共圖書館天台空間的要求。他們指出,綠化天台空間一來可以美化環境,二來又可增加休憩空間,三來可降低大廈室溫,節省能源,推動環保。政府曾表示,建築署於二○○一年起會在可行情況下於新建政府建築物屋頂進行綠化工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二○○一年至今,全港進行了多少項政府建築物屋頂綠化工程;未來三年還有多少項該等工程會進行;

(二) 現時已在屋頂進行綠化工程的政府建築物的數目佔全港政府建築物總數的百分比為何;建築署會否研究在所有舊有政府建築物天台加建綠化設施,使更多市民受惠;及

(三) 為了減低市區熱島效應,當局會否考慮將綠化天台工程納入新政府建築物(特別是文康設施)的常規建築規格內,以為環保多出一分力?

答覆:

主席:

  香港地少人多,為美化城市景觀及減低熱島效應,政府近年大力推動綠化。由於城市內可種植的空間有限,我們積極推廣採用新穎的綠化技術,例如屋頂綠化,藉此優化城市環境。

  就問題的三個部分,我的回覆如下:

(一) 自二○○一年起,如新建工程項目中有可以利用的屋頂空間,建築署會考慮具體情況(例如屋頂的負重力及結構安全、排水及灌溉安排、樓宇高度等),在實際可行的情況下將屋頂綠化納入建築設計內。自二○○六年起,建築署進一步鼓勵現有政府建築物的管理部門為有關建築物的屋頂進行翻新工程時,在樓宇結構、屋頂可用空間、防漏設計等因素許可下將屋頂綠化。其他工務部門亦會視乎實際情況,在合適的建築工程項目下進行屋頂綠化。截至二○一○年十月底,合共159座由工務部門負責保養的政府建築物設有綠化屋頂。此外,工務部門現正在另外62座政府建築物(包括新建築物及進行翻新的建築物)進行屋頂綠化工程,以及為32座政府建築物進行屋頂綠化工程的規劃和設計工作,以期在未來三年內動工。

(二) 現時由工務部門負責保養的政府建築物約有8,500座,近年落成的新建築物僅佔少數,其餘大多為樓齡十年或以上的舊有建築物。當中有159座設有綠化屋頂,佔總數約百分之二。就舊有建築物而言,日後若有需要進行翻新屋頂工程時,有關部門會根據既定方針,按實際情況及視乎技術可行性,考慮進行屋頂綠化工程。

(三) 如上文解釋,在現行安排下,相關工務部門(例如建築署、渠務署及水務署等)已積極在其負責的建築物工程項目內考慮納入屋頂綠化的元素。惟由於個別項目的具體情況及技術層面的局限,難以硬性規定所有建築物工程項目必須進行屋頂綠化。為進一步推廣在政府工程項目及私人工程項目進行屋頂綠化,發展局轄下的綠化及園境辦事處會協調相關政府部門就屋頂綠化技術(例如合適的植物品種及種植媒介等)進行研究及公布研究成果,並且會舉辦專業座談會等,向園境業界、專業人士、政府人員等介紹相關技術,務求降低技術門檻,將屋頂綠化技術普及化。



2010年11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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