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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七題:內地買家對香港物業市場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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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十日)立法會會議上李國寶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的書面回覆:

問題:

  據報,就價值1,200萬港元或以上的物業而言,在2010年上半年,涉及內地買家的交易分別佔一手市場和二手市場總成交金額的35%和20%。關於內地買家在本港物業市場的活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三年,政府有否就內地買家在本港物業市場的活動蒐集數據;

(二) 2010-2011年度施政報告所載的房屋供求推算,有否包含內地個人在本地物業市場的權益;及

(三) 過去三年,政府有否進行任何研究,探討內地個人投資對本地物業市場的影響;若有,所得結論為何?

答覆:

主席:

(一) 土地註冊處備存有關經該處註冊的本港物業交易資料,但並沒有有關物業交易有多少買家為內地投資者的分類,這是由於買家向土地註冊處登記成交個案時,無需申報有關資料。

(二) 政府在施政報告中定下未來十年內土地供應目標,平均每年提供可興建約20 000個私人住宅單位的土地。提出20 000這個數字時,政府主要參考了本港過去十年(即2000至2009年),每年平均一手私人住宅吸納量為18 500個單位。另外,在該十年內,平均每年約有20 000個一手私人住宅物業建成。20 000這個數字只是促進土地供應的目標,而並非建屋量的硬指標。訂定這個土地供應目標的目的,是促進在一段時間內累積一定的土地儲備。

(三)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和貿易中心,吸引到來自世界各地的投資。當局並沒有就內地人士在港置業對本港物業市場影響進行研究。




2010年11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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