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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規會修訂屏山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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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今日(十一月五日)宣布修訂屏山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

  修訂主要包括把介乎朗天路、朗屏路及西鐵高架路段之間的一大幅土地,由「未決定用途」地帶改劃為「綜合發展區」,以作住宅發展。

  另外,介乎天福路、朗天路、上章圍和屏廈路之間的地帶,當中包括法定古蹟聚星樓和一級歷史建築達德公所,將由「未決定用途」地帶主要被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歷史建築物保存作文化及社區用途」及「與歷史文物及文化旅遊有關用途」地帶,以保存兩幢歷史建築的區內文物景點特色,並提供文化和社區設施,供市民享用。

  其他修訂包括修改洪水橋近洪元路的公共房屋用地在「住宅(甲類)3」地帶註釋中的最高樓面面積及建築物高度限制。

  屏山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YL-PS/12現置於城規會秘書處、位於北角和沙田的規劃資料查詢處、屯門及元朗規劃處、元朗民政事務處、以及屏山鄉和廈村鄉鄉事委員會,讓市民於辦公時間內查閱。

  任何人士可於二○一一年一月五日或之前,就有關修訂向城規會秘書處作出書面申述,有關申述將供公眾查閱。

  屏山分區計劃大綱草圖複本現於北角及油麻地地圖銷售處發售。市民亦可於城規會網頁(www.info.gov.hk/tpb)瀏覽該草圖。



2010年11月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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