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食物及壎竻膚蔽矕N「制訂動物友善政策」動議辯論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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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食物及壎竻膚蔽攭P一嶽今日(十一月三日)在立法會就「制訂動物友善政策」動議辯論的開場發言:

主席:

  我要感謝陳克勤議員提出這項議案,以及六位議員提出的修訂,讓大家有機會討論一個很多人關心的議題。

  近年,越來越多的市民有飼養寵物;香港人愛護動物的意識也日漸提升。我以往也有飼養寵物的經驗,明白在很多寵物主人心目中,寵物佔有非常重要的位置。

  的而且確,寵物既是我們的良伴,亦可為我們帶來歡樂。家中飼養寵物,更可以培養小朋友尊重生命、愛護動物的正確價值觀。但飼養寵物也是一個責任和承諾。在收養寵物的一刻,我們便須肩負起責任,照顧及愛護寵物一生,同時更要確保寵物不會對鄰居和環境造成滋擾。這也是對寵物、對自己的承諾。我特別強調「照顧一生」這個概念,是因為現時仍有部分人士未經深思熟慮便飼養寵物,最後因不同原因遺棄牠們,令牠們流浪街頭,飽受飢餓和無人照顧之苦。我相信打算飼養寵物的人都是愛動物的。我提醒大家必須考慮清楚才飼養寵物,一旦成為寵物主人,便不應中途放棄。

  香港維護動物權益的政策,一直因應社會的發展、市民的觀念而不斷演變。香港在一九五○年立法禁止屠宰貓狗作食物。我們在一九九二年訂立並於一九九六年修訂《狂犬病條例》,規定狗主必須負上法律責任妥善照顧其狗隻,並為狗隻領牌、注射狂犬病疫苗和植入晶片。回歸後,在一九九九年,我們立法要求狗主妥善管理大型狗隻以免傷害其他市民和動物。二○○六年,我們更大幅提高殘酷對待動物的罰則,由罰款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增加至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三年。

  除立法之外,我們又為處理食用動物及實驗室動物訂定工作守則,保障牠們的福利,更為屠房制訂了工作指引,避免食用動物在屠宰過程中承受不必要的痛苦。我們亦剛於今年年初收緊動物售賣商牌照的附加條件,加強控制供出售狗隻的來源。特區政府對保障動物權益一向是務實和積極的。我們將會繼續努力,不時檢討現行法例和政策,以確保動物權益得到適當的保障。

  愛護動物是一個重要的社會價值和觀念,必須為市民接受。因此,宣傳和教育尤為重要。工作有兩大重點:一是要市民尊重和愛護生命;二是要提高作為負責任寵物主人的意識。

  行政長官在今年的《施政報告》,講述了政府在動物福利的重點工作,強調必須從源頭減少流浪貓狗的數目。這次動議辯論剛好給我們一個好機會,收集立法會對動物福利的意見,使我們訂立的政策和措施更能符合社會需要。

  主席,我謹此陳辭。待聽取其他議員就議案發言後,我會就各項要點作出回應。

  多謝主席。



2010年11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