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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僱主被追討強積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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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發出︰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十一月三日)成功代八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四名僱主追討約46,000元的強積金欠款。

  在今日審裁處的聆訊中,四名與訟人,分別為星研有限公司、Kidco Limited、林奇逢經營賓墟餐廳以及曾君健及黃達剛經營曾君健牙科醫生醫務所,均沒有出庭應訊。在缺席聆訊下,審裁官判積金局申索得直,與訟人須向積金局分別支付35,015元、9,830元、901.73元及800.58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同時下令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分別為176元、81元、265元及114元。



2010年11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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