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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四題︰港鐵月台幕門及自動月台閘門加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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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今日(十一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黃成智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自二○○○年七月三日起,前地鐵有限公司及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先後向使用八達通卡的乘客收取每程一毫的額外收費(「收費安排」),以資助其就三十個地底車站及八個高架及地面車站進行加裝月台幕門或自動月台閘門的工程(「加裝工程」)。加裝工程的開支約二十三億元,其中一半透過收費安排由乘客分擔。截至二○○九年年底,港鐵公司已收取七億三千萬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當局於二○一○年六月九日回覆本會議員的質詢時表示,根據港鐵公司過往數年的財務紀錄所作出的估算,收費安排將會維持至二○一七年,才能完全收回加裝工程的費用,政府是否知悉,現時加裝工程費用的預算有否改變;若有,最新預算和其改變原因為何,以及收費安排將持續多久;

(二)是否知悉,至今港鐵公司透過收費安排累積收取的金額為何;該累積款項是否足夠繳付加裝工程的一半開支;若是,加裝工程的進度和時間表為何;若否,港鐵公司會否改變其只分擔一半工程開支的原定方案,為加快加裝工程的進度投入更多資源,以保障乘客安全;

(三)是否知悉,港鐵公司在二○○八年決定於八個合併前地鐵系統的高架及地面車站進行的工程的詳情(包括工程的進度、時間表及開支等)(按車站名稱列出);及

(四)過去五年,每年乘客因各種原因墮軌的意外數目及人數分別為何;當中發生在沒有月台幕門或自動月台閘門的車站的意外數目、墮軌人數及百分比分別為何?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各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及(二)合併前的地鐵有限公司(「地鐵公司」)在一九九九年初宣布在三十個地底車站加裝月台幕門,整個加裝工程已於二○○六年完成。由於有關工程需要約二十億元的龐大投資,而地鐵市區線的原有投資計劃並未包括該筆工程費用,當時經立法會討論後,由地鐵公司承擔一半的工程開支,餘下一半的工程開支(即十億元)由乘客分擔。因此,自二○○○年七月開始,地鐵公司透過向使用八達通卡乘搭合併前的地鐵網絡的乘客每程額外收取一毫,直至收回十億元開支為止。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在二○○八年決定於八個合併前地鐵系統的高架及地面車站加裝自動月台閘門,該等車站為杏花h、柴灣、葵芳、葵興、荃灣、九龍灣、牛頭角及觀塘站。加裝工程的費用約為三億元,其中的一半亦會由使用八達通卡的乘客分擔,透過繼續收取其每個車程一毫,另一半開支由港鐵公司支付。

  截至二○一○年六月,港鐵公司已收取了七億七千五百萬元。根據過往數年的財務紀錄所作出的推算,估計收取每程一毫的安排會維持至二○一七年,與較早前公布的估算一樣。

(三)在八個高架及地面車站加裝自動月台閘門的工程已在二○一○年展開,預計二○一一年底前完成,較原來計劃提早一年完成。有關工程的進度見附表一。

  港鐵公司表示上述三億元工程的合約並無個別車站的分項開支。

(四)乘客落入路軌的個案包括乘客墮軌的意外(例如受酒精或藥物影響、因身體不適等);自殺及企圖自殺的個案;及擅入路軌範圍的個案(例如乘客到路軌執拾跌在路軌上的物品、橫過路軌到另一邊月台等)。在過去五年,有關個案均發生在沒有幕門的車站(註),個案宗數見附表二。

(註)二○○六年全年的個案宗數包括兩宗在有幕門的車站發生的個案,該兩宗個案涉及外判商員工,個案分別為一宗墮軌意外,涉及一名外判商員工;及一宗擅入路軌個案,涉及十名外判商員工。



2010年11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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