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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九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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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發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二○一○年九月份的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

  九月份新取用按揭貸款額較八月份增加2.4%,至339億港元。

  認可機構新批出貸款減少21.6%,至316億港元。一手及二手市場交易批出貸款分別減少16億港元(-41.9%)及74億港元(-25.9%),轉按所批出的貸款則上升3億港元(+4.3%)。新批出貸款的平均貸款額減少至228萬港元(-3.4%),新批出貸款的平均合約期亦由八月份的275個月縮短至273個月。新批出貸款的平均按揭比率由61.4%下降至58.6%。新申請貸款的宗數減少26.2%,至17,459宗。

  在九月份的新批按揭貸款中,約9%的貸款以最優惠利率作為定價參考,其中大部分貸款的利率定於2厘至低於2.25厘的水平。以香港銀行同業拆息作為定價參考的新批按揭貸款所佔比例,由八月份的89.5%,上升至九月份的90.5%。
 
  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增加1.7%,至7,187億港元。

  九月份按揭貸款拖欠比率及經重組貸款比率分別在0.02%及0.04%的低水平。


附件說明

一. 是項調查所涵蓋的認可機構住宅按揭貸款約佔銀行體系整體住宅按揭貸款的98%。
二. 在本統計調查中,住宅按揭貸款指借予個人以供購買住宅物業的貸款(包括加按及轉按),這些物業包括未完成單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計劃」及「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單位。
三. 新批出貸款指該月份內批出的按揭貸款。這些貸款可以在同一個月內取用,亦可在較後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貸款列入「該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貸款」項目內。這項數字將會影響以後的月份的新借出貸款總額。
四. 拖欠比率指逾期按揭貸款總額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比率。
五. 經重組貸款比率指經重組貸款總額佔未償還貸款總額的比率。
六. 第二按揭計劃指除了認可機構批出的按揭貸款外,由地產發展商或其他借貸機構提供第二按揭的貸款。本統計調查只包括由申報機構批出的貸款。
七. 該月份新批出貸款的平均按揭比率及貸款平均合約期均為加權平均數字,計算時以個別申報機構在該月份新批出的貸款額作為加權因素。
八. 過去12個月撇銷的貸款佔平均未償還貸款的百分比的計算方法如下:在過去十二個月期間內撇銷的貸款總額佔該段12個月的期間內平均未償還貸款總額 [即(期初未償還貸款結餘+期末未償還貸款結餘)÷ 2] 的百分比。



2010年11月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1時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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