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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務司司長就行政長官《施政報告》致謝議案辯論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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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務司司長唐英年今日(十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行政長官《施政報告》致謝議案辯論的致辭全文﹕

主席:

  這個環節是民主與管治。

  在行政長官的領導下,本屆政府在推動香港民主發展的道路上邁出實質的一大步。二○一二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兩個選舉辦法,經過各方面互諒互讓,求同存異,終於能夠排除各種阻力,順利完成修改基本法有關附件的「五部曲」。

  政改方案能夠通過,堅定了我們在二○一七年和二○二○年落實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普選的決心和信心。

  明天,我們將向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提交二○一二年兩個選舉辦法的本地立法建議,為兩個選舉制訂具體的執行安排。有關建議是我們認真聽取和吸納各方面意見的結果,在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基礎上,充分考慮了立法會各黨派和議員的意見。我們希望立法會與政府繼續本茞z性、務實的態度,早日就有關安排達成共識,完成立法程序,確保二○一二年兩個選舉有序、順利進行,為最終達致普選鋪路。

  雖然我們尚未實施普選,但特區政府的施政和管治一向是抱茪@個民選政府應有的態度,正如《施政報告》主題所強調的「民心我心」。

  《施政報告》針對市民最關心和重視的房屋供應、貧富差距、老人福利等民生問題,提出一連串對症下藥的政策措施。《施政報告》體現的是一種承擔對弱勢社群的承擔,對香港社會長遠發展的承擔。

  所以,我們看到《施政報告》提出一籃子針對性措施,通過確保土地長遠供應,協助夾心階層置業,保障樓宇買家權益等方式,促進樓市平穩、健康發展。

  我們看到,對於改善長者福利、促進兒童健康成長、資助低收入人士、支援新來港和少數族裔人士、加強醫療服務等各種社會、民生事務,《施政報告》提出多項實質的改善方案。

  我們看到,《施政報告》對於保持香港經濟持續發展,對於積極應對人口老化的趨勢,對於保護和改善市民的生活環境和質素,都提出一連串即時和長期的有力措施。

  我們的目標非常明確,就是要善用本屆政府餘下的時間,勇於承擔,有所作為,集中精力處理好經濟、民生問題,可以即時奏效的,要加緊推行;需要社會比較深入討論、醞釀共識的,要啟動相關的科學論證工作,引導社會討論,為下屆政府推行政策打好基礎。

  《施政報告》公布以來,社會上包括立法會的焦點主要集中在樓市和扶貧特別是關愛基金兩個方面。樓市問題較早前財政司司長和相關局長已作出詳細回應,我在這婼芺芤鷊R基金問題。

  日前,我曾經就基金的一些初步構思在報章發表文章。借今天這個機會,我希望重申幾個重點,並且就近日社會上的一些看法作出回應。

  首先,成立這個基金的目的是甚麼?

  最直接、最簡單的答案是助人。不管社會保障制度多麼完備,總會有掛萬漏一,總會有燈光照不到的地方。關愛基金的援助對象,就是社會保障暫時未能照顧到的陰影、角落。

  有人問:為甚麼要另立基金,而不是將這些暗角納入制度內,由政府去承擔?

  我認為兩者並無衝突。目前制度照顧不到的情況,如果問題不普遍的,可以個案處理,未必要大費周章在制度上作改變;比較普遍的,涉及制度上的變革,需要一些時間,而基金正好可以發揮救急扶危的作用。與此同時,基金運作也可以發揮先導作用,發揮啟發作用,通過累積的經驗和實效分析,幫助我們確定現行保障制度哪些需要改良,應該怎樣改良。換言之,基金是補充,不是長期替代品,此其一。

  第二,社會不斷在進步,除了以賦稅實行第二次分配的傳統模式之外,我們希望探索一條結合民間、商界和政府力量去援助弱勢社群的道路。希望透過實踐,讓商界更實在地認識到,企業追求股東權益與企業的社會責任可以並行不悖,一個和諧的社會是對良好營商環境的最佳保障。

  至於大家關心的基金運作模式,我綜合為以下六點:

(一)援助項目要以人為本、個案為本,盡量減少中間環節,減少行政費用,將資源直接用到受助人身上。

(二)援助對象和項目應該多元化。視乎資源和需求量,援助項目可以包括長期病患者的特殊藥物、食物援助、家居安老、青少年學習和拓闊視野等。當然,這些只是一些例子,我相信援助的對象並不局限於這些類別,關鍵是要用得其所,用得到位。

(三)在確保基金妥善運用的前提下,精簡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間。

(四)資金來源除了商界捐款以外,可以接受少量民間的捐獻,體現民間的參與。

(五)資金運用要靈活。基金的投資回報將是撥款的主要來源,但遇上非常需要援助的個案,可以適當運用本金。

(六)基金要加強與政府部門和非政府組織的溝通和合作。

  有社福界人士擔心,基金會否產生截流效應,攤薄了企業捐贈給其他社福機構的捐款,影響它們現有的服務。這種顧慮可以理解。不過,我們成立關愛基金,並不希望是「左袋落右袋」的一個零和遊戲。因此,我們在向商界募捐的時候,會呼籲他們用「新錢」捐獻給基金,而不要影響對其他社福機構的捐助。

  事實上,政府一直視社福界為我們扶助弱勢社群重要的合作夥伴,我也期望,日後關愛基金能夠與社福界攜手合作,充分借助社福界朋友的專業、經驗、網絡,使基金惠及真正有需要的人士。

  關愛基金的構思提出之後,部分人士隨即將它與近日社會上一些「仇商、仇富」的言論掛u,更有所謂「施捨」、「贖罪券」等流於意氣的說法。對此我絕不苟同。這種說法對於捐款的企業和人士有欠公允,忽視了無數企業和商界人士多年來對扶助弱勢社群所作出的不懈努力。比較公道和中肯地說,他們的善心善舉,令很多貧困人士得以受助,甚至走上自強助人之路。這點是值得社會充分肯定的。

  社會上產生「仇商、仇富」的一些言論,有一定的背景和成因。但我相信,市民普遍並非仇視商界,而只是不認同某些營商的手法。這些矛盾其實可以通過社會討論、輿論壓力、業界自律,或者政府規管,形成並且不斷完善一套各方面普遍接受和認同的商業行為守則。這是正途;而對立、仇視絕對無助於社會的健康發展。

  政府宣布成立關愛基金以來,我收到不少市民來信,希望基金能夠早日啟動,向貧困人士伸出援手。社會上對基金是有期望的。我們必須把握住成立基金的宗旨,堅守助人的信念,排除不必要的政治紛擾,重要的是基金以實際行動,真正幫助到有需要的人士。

  目前我們正加緊工作,籌募捐款,聽取有關團體和人士的意見,籌組基金委員會,以及研究制訂基金的運作安排。我們會不時向公眾交代工作進展,力求盡快啟動基金,雪中送炭。

  主席,每年的致謝議案辯論,我都會提及行政立法關係,因為我確信,行政立法機關各司其職,令施政和管治與時並進,切合市民的需要,這是公眾對我們的合理期望。政府一向重視立法會作為反映民意、監督政府的重要渠道,我們一直致力與議員緊密溝通,聽取及吸納立法會就主要政策、立法建議或撥款建議的意見。

  近期因個別附屬法例而引起所謂行政立法「爭權」的討論。我要指出,香港是法治社會,政府當局根據本身所得的法律意見,理解和引用法例是負責任和必要的態度。行政立法雙方對法律觀點出現分歧並非甚麼新鮮事物,正如立法會在某些政策或事務上與政府持不同意見亦時有發生。我相信最重要是雙方以理性和務實的態度審慎處理這些分歧。

  主席,我謹此陳辭,籲請議員否決各項修訂案,支持致謝動議。



2010年10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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