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律政司刑事檢控科今日(十月二十九日)發表《2009年刑事檢控科工作回顧》,報告顯示該科去年工作量有所增加。
就案件數目和出庭日數而言,在法庭進行的刑事檢控和上訴案件數目均有所增加。二○○九年處理的案件總數為五千四百五十五宗,較二○○八年的四千九百八十一宗增加百分之九點五。二○○九年的總出庭日數為九千五百六十四日,較二○○八年的八千三百八十八日增加百分之十四。
因此,科內律師的總出庭日數由二○○八年的三千五百六十四日增至二○○九年的四千二百九十九日,升幅為百分之二十點六。
以外判形式為刑事檢控科進行檢控的律師或大律師的出庭日數亦由二○○八年的四千八百二十五日增至二○○九年的五千二百六十六日,增幅為百分之九點一。就法庭級別而言,大多數上訴案件和原訟法庭案件均由科內律師處理,外判律師則主要負責區域法院和裁判法院案件的檢控工作。
刑事檢控科向執法機關提供的法律指引次數亦錄得百分之七點六的增長,由二○○八年的一萬五千三百五十六次增加至二○○九年的一萬六千五百二十次。
刑事檢控專員麥偉德資深大律師在工作回顧的序言中形容二○○九年是新舊交接的一年。
於二○○九年十月出任刑事檢控專員後,他認為是適當的時候就刑事檢控科進行架構檢討,確定應否作出改變,並以下列目標為依歸:
* 無論採納甚麼架構,該架構必須能讓刑事檢控科人盡其才,各展所長;
* 架構內的每個部分都應專注其核心職責;及
* 通過培訓律師的訟辯技巧,以及增加刑事檢控科人員在香港各級法院出庭訟辯的機會,藉以提高該科人員的訟辯能力。
麥偉德說:「本科一直致力推行公平和有效的公共檢控制度,以及為香港市民秉行公義。」他期望可達致這些目標,確保刑事檢控科能與時並進,成為高效率的檢控機關,迎接二十一世紀的挑戰。
二○○九年年底,該科獲得律政司司長的同意後展開籌備工作,委聘前英格蘭及威爾斯刑事檢控專員Lord Ken Macdonald御用大律師對刑事檢控科進行檢討。
Lord Ken於二○一○年年初展開檢討工作,其後向刑事檢控專員提交了報告,亦提供了可達致上述目標的路線圖。
在律政司司長支持下,麥偉德落實多項改革措施以精簡刑事檢控科的運作。這包括重整刑事檢控科轄下的某幾個分科、並因此重新分配工作及調配律師、提高該科人員的訟辯能力,以及成立專責進行法律研究的辦事處,該辦事處亦向刑事檢控專員提供有關刑事檢控事宜的法律及公共政策意見。該科的改革是一項持續性的工作,現正朝�茼D事檢控專員訂下的目標穩步向前。
《2009年刑事檢控科工作回顧》亦詳細介紹各個分科的職責,並特別載錄了去年一些重大的案件及事項。市民可到以下網頁:www.doj.gov.hk/chi/public/year_book2009.htm 查閱全文。
完
2010年10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1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