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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與香港科技合作委員會」舉行第五次會議(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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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地與香港科技合作委員會」今日(十月二十七日)在香港舉行了第五次會議。

  會議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與國家科技部副部長曹健林共同主持。雙方在會上總結了自第四次會議以來的合作進展,通過委員會下年度的工作重點,以及探討加強內地與香港不同層面的科技合作,以配合內地「十二五」規劃。

  兩地並同意繼續探討更多便利措施,包括透過CEPA補充協議七及其他適當安排,進一步鼓勵香港科研人員和機構參與國家科技項目,把香港科研機構和企業逐步納入國家創新體系。

  國家科學技術部先後共批出十二間由香港的大學所管理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夥伴實驗室。特區政府計劃透過「創新及科技基金」向這些夥伴實驗室提供財政支持。

  在深化粵港科技合作方面,特區政府會與廣東省及深圳市有關部門共同落實《粵港合作框架協議》的目標和有關措施,實現粵港科技合作區域格局。粵港兩地亦將繼續積極推廣「粵港聯合資助計劃」,以支持研發高新技術產品和推動把這些科研成果商品化的工作。此外,深港將共同推動「深港創新圈」三年行動計劃的合作項目。

  為配合內地的「十二五」規劃,委員會建議加強內地與香港不同層面的科技合作,並肯定了結合內地與香港的優勢,以促進兩地的科技和經濟發展、締造雙贏局面的重要性。

  劉吳惠蘭在會上發言時指出,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的施政綱領中提出「向香港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夥伴實驗室提供資助,提升其科研能力」的新措施。她說:「我熱切期望夥伴實驗室在新措施的協助下進一步提升其科研能力,把更多科技成果轉移至產業,為企業創富,推動社會進步及經濟繁榮。」

  劉吳惠蘭又歡迎香港多家大學和科技機構代表加入委員會,進一步加強兩地科技的合作機制。她說:「我相信有他們參與可以豐富及啟發我們『合作委員會』的討論,有助推動官、產、學、研的互補和合作。」

  劉吳惠蘭期望內地與香港在現有的良好基礎上,進一步推動兩地科研及產業的交流,以及雙方的創新科技合作。

  出席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的內地委員來自國家科學技術部、中國科學院、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廣東省科學技術廳,以及深圳市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

  港方成員包括來自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創新科技署、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浸會大學、香港科技園、香港生產力促進局、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香港汽車零部件研發中心、香港物流及供應鏈管理應用技術研發中心、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香港紡織及成衣研發中心和香港賽馬會中藥研究院的代表。



2010年10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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