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局長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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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今日(十月二十二日)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的發言全文:

主席、各位議員:

  剛發表的《施政報告》提出了加強法律援助服務,民政事務局和法律援助署會努力落實各項計劃,確保法援的既定政策有效執行。我現在先簡述有關措施。

五年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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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已完成就評定法律援助申請人財務資格的準則每五年進行一次的檢討,並且提出建議。一如《施政報告》所述,我們決定把兩項計劃的財務資格限額大幅度提高。

  我們會把「普通法律援助計劃」的財務資格限額提高50%,由現時的175,800元增至260,000元;而「法律援助輔助計劃」的財務資格限額,則由現時的488,400元,大幅度提高至130萬元。此外,在評估可動用資產時,凡滿60歲的申請人可獲豁免計算部分儲蓄。

  我們會盡快進行相關法例的修訂工作。

為「法律援助輔助計劃」基金注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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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援助服務局(法援局)較早前開展了對「法律援助輔助計劃」的檢討,預計在今年底完成。民政事務局會根據法援局的建議,積極考慮輔助計劃的擴展服務方向,其中一個領域是關於專業疏忽的申索。為方便擴大服務時的資金營運,政府會預留一億元,在有需要時為輔助計劃基金注資,以便擴展計劃的涵蓋範圍。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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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會繼續研究如何加強為市民提供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並正在研究如何強化在現有計劃下給予義務律師的協助。

  民政事務局及法律援助署會繼續細心聽取法援局及立法會議員的意見,以至各界人士提出的建議,制定適合時宜的政策措施,處理好法援的工作。

  多謝主席。



2010年10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