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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財務匯報局程序覆檢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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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再度委任財務匯報局程序覆檢委員會(委員會)的主席及四名成員,並委任一名新委員,新一輪任期由十一月一日開始。上述委任名單今日(十月二十二日)刊憲。

  新一屆委員會由主席及五名成員組成。政府再度委任主席梁廣灝及三名現任委員,分別為羅君美、羅志力及彭玉榮;而財務匯報局主席高靜芝亦獲繼續委任為當然委員,關蕙則為新任委員。

  除高靜芝外,主席及所有委員的任期為期三年,由二○一○年十一月一日至二○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止。高靜芝則會在二○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同時卸任委員會委員及財務匯報局主席。

  委員會於二○○八年成立,為一個獨立及非法定組織。委員會負責審閱財務匯報局所處理的個案,以確保財務匯報局的行動是公平及遵守內部程序及指引。委員會定期向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提交報告。

  政府發言人說:「委員會致力提高財務匯報局工作的問責性及透明度。」

  發言人補充說:「委員會的工作確保我們金融體系的穩健。我們希望能與委員會繼續緊密合作,保持香港的競爭力及維護香港作為國際商業及金融中心的地位。」



2010年10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0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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