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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署理食物及壎竻膚蔽矕N《2010年吸煙(公眾壎矷^(指定禁止吸煙區)(修訂)公告》議案辯論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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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署理食物及壎竻膚蔽爣蝔羺雇訇瞻竣憿]十月二十日)在立法會就《2010年吸煙(公眾壎矷^(指定禁止吸煙區)(修訂)公告》議案辯論的開場發言:

主席︰

  再一次多謝陳偉業議員就壎芵p署長根據《吸煙(公眾壎矷^條例》(第371章)發出的《2010年吸煙(公眾壎矷^(指定禁止吸煙區)(修訂)公告》發言。該公告目的是在公共運輸交匯處劃定禁止吸煙區(禁煙區),我現作簡單回應。

  政府一直以循序漸進及多管齊下的方式減少煙草對市民和社會的禍害。控煙政策的目的是鼓勵市民不要吸煙、煙民盡早戒煙或減低吸煙量,並盡可能保障公眾免受二手煙的不良壎芞v響。

  經立法會於二○○六年通過修訂的《吸煙(公眾壎矷^條例》,授權壎芵p署長於公共運輸交匯處劃定禁煙區。在草案委員會上以及立法辯論草案時,政府承諾會於吸煙定額罰款制度實施後,逐步於公共運輸交匯處劃定禁煙區。

  我們去年得到立法會及各區議會支持,由二○○九年九月一日起,在48個有上蓋建築物的公共運輸交匯處劃定禁煙區,連同43個符合室內定義的公共運輸交匯處(即由二○○七年一月一日起已開始禁煙),全港共有91個公共運輸交匯處經已實施禁煙。市民遵守公共運輸交匯處禁煙規定的情況至今令人滿意,執法工作亦順利。

  在這良好基礎上,我們現正準備於第二階段在符合法例定義的128個露天公共運輸交匯處劃定禁煙區,計劃由今年十二月一日起在這些公共運輸交匯處實施禁煙。我們已在本年四月就這項建議諮詢立法會壎籵が委員會。我們亦於今年五月起,就各區的公共運輸交匯處劃定禁煙區,包括實施計劃,徵詢各有關區議會的意見。整體上,有關建議得到各區議會的支持。

  在宣傳方面,控煙辦會在下月起開始進行全港性宣傳活動,通知市民公共運輸交匯處實施禁煙,推動市民遵守禁煙規定。為利便在公共運輸交匯處實施禁煙,控煙辦公室(控煙辦)與所有有蓋公共運輸交匯處的場地管理人,及公共交通營運者,包括巴士公司和公共小巴、的士商會等保持緊密聯絡,以推動業界和乘客遵從禁煙規定。

  至於在禁煙區的標示,剛才陳議員亦有就此發言,對於有建議在法定非吸煙區的邊界地面劃線作標記,讓市民清楚明暸禁煙區的範圍,我們已就有關建議諮詢有關部門包括運輸署及公共交通營運者。大家的意見認為,由於在行車道路上劃線有可能混淆道路使用者及引致駕駛安全問題,特別是在公共運輸交匯處的地上,已有不少劃線指示,故以地面界線劃分整個法定禁煙區並不可行。

  不過考慮到露天公共運輸設施的現場環境比較上欠缺實物(例如上蓋)作分界,我們會繼續與運輸署、路政署及房屋署商討,在確保行人和交通安全及不會引致其他不良後果的大前提下,視乎需要在適當位置加上標記,使禁止吸煙區的實際範圍更加清晰。

  同時,控煙辦會在公共運輸交匯處的主要出入口等顯眼位置張貼顯示公共運輸交匯處禁煙區範圍的刊憲圖則及展示禁煙橫額和標誌,提醒市民禁煙規定。而所有公共運輸交匯處劃定的禁煙區圖則,亦會在控煙辦的辦事處和網頁展示,以供公眾查閱。

  主席,總括而言,自有蓋公共運輸設施在二○○九年九月實施禁煙以來,執法工作大致順利。推行定額罰款制度,亦加強了對違例吸煙的阻嚇作用。

  建立市民尊重法定禁煙規定的社會文化,以及推行公眾教育,始終是有效和順利推行禁煙規定的關鍵。

  我們會繼續透過立法、徵稅、宣傳、教育、執行法例及推行戒煙服務等,進一步減少煙草的禍害,保障公眾健康。



2010年10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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