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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署理保安局局長黎棟國今日(十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劉健儀議員的提問的書面答覆:
問題:
財政司司長於本年八月底到台灣訪問時表示,要「認真研究跟進」對給予台灣旅客免簽證入境待遇的問題。然而,台灣當局已宣布在港出生並持有特區護照的香港居民,只須在互聯網上進行免費入台簽證申請並獲入台許可證後即可赴台,大大簡化簽證程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平均需要多少時間處理每宗台灣旅客來港的簽證申請;過往三年,每年香港特區政府拒絕向台灣旅客發出入境簽證的百分比及其主要原因為何;
(二)鑑於有評論指由於現時澳門特區政府已給予台灣旅客免簽入境證待遇,而本港作出相應安排在技術上已相當可行,現時當局就研究給予台灣旅客免簽證入境待遇的最新進度及有關具體的實施時間為何,當中有甚麼主要考慮因素;在給予台灣旅客免簽證入境待遇前的過渡期間,當局會否推出其他優化簽證措施,以吸引台灣旅客來港;若會,詳情為何(包括以何形式及收費詳情);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會否向台灣當局爭取把上述香港居民入台簽證簡化措施全面擴展至非在港出生但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香港居民?
答覆:
主席:
特區政府去年已先後推出多項便利台灣旅客入境的措施。二○○九年一月一日起,入境事務處取消了《網上快證》的申請次數限制,及放寬《網上快證》和多次《入境許可證》持有人的逗留期限,每次由14天增至30天;同年四月二十七日起,持《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台胞證)的台灣旅客,更可在無需申領任何簽注或「免簽」的情況下,來港七天。
就議員三部分的提問,我們的回覆如下:
(一)以今年首九個月計,近170萬人次的台灣訪港旅客中,八成持台胞證入境,故無需申請簽證。而另外兩成的台灣旅客,四分之三採用《網上快證》,即在出發前透過特許航空公司或其代理,經互聯網提出申請。逾九成半的《網上快證》申請會即時獲得確認,餘下少數屬電腦系統未能處理的個案,則需申請《入境許可證》。
絕大多數《入境許可證》申請,可在兩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批。而申請被拒的原因,主要是申請人未能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例如旅行證件有效期不足、來港目的存疑等。以下為過去三年的有關百分比︰
年份 《網上快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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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獲申請 系統未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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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343,716 7,805(2.3%)
2008 342,039 13,051(3.8%)
2009 265,799 6,428(2.4%)
2010 234,690 5,796(2.5%)
(一至九月)
年份 《入境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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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獲申請 被拒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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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23,327 37(0.2%)
2008 15,690 15(0.1%)
2009 7,762 33(0.4%)
2010 4,191 9(0.2%)
(一至九月)
(二)特區政府正積極研究進一步便利台灣旅客來港的措施。我們的主要考慮,是在維持有效入境管制及提供對等互惠安排之間,取得平衡。
(三)現時約超過七成的特區護照持有人,符合上月起實施的入台許可簡化措施的申請資格。在為特區護照持有人爭取最大旅遊方便的前提以及對等互惠的原則下,我們會繼續跟進可進一步便利香港居民赴台的建議。
完
2010年10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