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以下為環境局局長邱騰華今日(十月十六日)在出席一項醫學交流會議開幕禮後會見傳媒的答問全文:
記者:昨日正式刊憲,立法會通過「廢令」,那麼現時政府會否尋求法律途徑處理爭議,還是有其他什麼工作仍在做?
環境局局長:刊憲是一般的工作程序,而立法會有任何決議案,政府都會接�茈Z憲。就有關的法律問題,我知道律政司的同事正在很審慎研究當中的法律問題。待他們完成進一步的工作後,我們才知道有關結果如何。但是,站在環境局的立場,不論是堆填區問題,還是日後要興建焚化爐的問題,有關整體都市廢物問題,我們都必須共同解決。我已逐步約見不同的黨派,希望他們可以與我們一起看看宏觀的問題,即全港每日所產生的廢物,在未來的五年或十年應怎樣解決。我們不希望直至堆填區滿溢的一刻,才臨急抱佛腳。
我們知道有關的工作並不容易,因為當不同界別人士,或不同區域受到影響時,可能會出現不少問題。我們感到高興的,就是今日大家都可能感覺得到,邁向一個現代化設施,以焚化為主的方式(處理廢物問題),大家看來像是較為接受,我們會朝�茬o個方向去做。若能加快工作,我們必定會加快去做。但當中亦要全港居民體諒,這個問題始終要共同商量和解決。
記者:有報道指出,政府已將廢物處理的焦點重新投放在焚化爐設施上,而將放棄有關擴展堆填區的計劃。對嗎?
環境局局長:數日前我在立法會的辯論上曾清楚說明,全港的垃圾若以單一種方式去解決,其實是沒有可能的。今日我們仍然依賴堆填,因此必須及早找尋其他方法,包括採用現代化方式。其實當中亦有成功的例子,例如在屯門區即將興建的污泥處理廠能夠獲得撥款,便是一個成功例子。但在堆填以外的其他處理廢物方法,我們必須及早策劃。但其中是否相等於興建現代化焚化設施後,便無須再使用其他處理廢物方法?我相信香港每日處理九千噸的垃圾,並不能單靠某種單一方式,仍然要多管齊下,一起作出考慮。
記者:現時可以做的是否只得擴大其他兩個堆填區面積?
環境局局長:我認為在策略上必須要多方面及有多元的成分。在其他如香港一樣發達的城市中,在廢物處理上都是依靠多種方法。因此,我認為在未來日子�堙A如有機廢物的處理,或污泥的處理,以至垃圾焚化和需要多少堆填(面積等各佔)的成分,我們仍要多作討論。我希望市民大眾明白到這是我們要共同承擔的問題。
記者:剛才你提到在焚化設施方面可以加快步伐去做,會否除屯門區外,亦到其他區進行一些可行性研究,看看能否更快興建,甚至乎兩區一齊興建?
環境局局長:其實我們這幾年已開展了一些工作,其中有兩個地點已初步篩選出來,但必須先完成環境評估的工作。我希望在本年年底前,在石鼓洲或屯門曾咀兩個選址中,在經過環境評估以確定當中的可能性後,我們會再作商量。但最終是一個地點,還是多於一個地點,便正如我剛才所說,香港每日產生的九千噸垃圾應怎樣處理,必須整籃子、多渠道、多方面去作出研究。
完
2010年10月16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8時5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