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出席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發言要點(只有中文)
******************************

  以下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今日(十月十五日)出席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簡介二○一○至一一年度施政綱領涉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工商及旅遊科的發言要點:

  文件已詳列本局施政綱領各項工作的進展情況,現在我介紹數項重點。

(一)《競爭條例草案》的制訂工作

  政府已如期在二○○九至一○年度立法會期內向立法會提交《競爭條例草案》。自今年七月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後,我們一直與不同持份者保持溝通,藉此向他們解釋《條例草案》的主要內容,盡力釋除商界尤其是中小企的疑慮。未來一年,我們會全力配合草案委員會的工作,審議《競爭條例草案》。我們明白議員對如何處理法定團體豁免問題的關注。雖然,有關豁免規例須待主體法例獲通過後才會制訂,我計劃待各政策局及部門審核現時五百多個法定團體或組織的工作完成後,盡快向草案委員會交代,目標是在明年年初。

(二)旅遊

(a)旅遊表現

  本港旅遊業經過金融海嘯及人類豬流感的衝擊,今年表現強勁。首八個月,訪港旅客人數已超過二千三百萬人次,是有記錄以來的新高。旅客在港期間的消費為本港運輸、酒店、零售、飲食等多個行業帶來大量商機,為香港帶來多方面經濟效益。
 
  今年國慶黃金周(十月一至七日)旅遊業的表現持續暢旺,內地訪港旅客達六十六萬二千人次,較去年同期(即十月一日至十月七日)上升百分之二十一。

  出境旅遊方面,市民的外遊意慾強勁。反映外遊市道的旅遊業議會印花收入在今年首八個月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百分之四十三點三。

(b)加強規管力度保障旅客權益

  維持提高水平服務,保障消費權益,是支持旅遊業的基本條件。今年連續發生涉及接待內地旅行團不良手法的事件,嚴重影響了本港旅遊業的聲譽。香港旅遊業議會的專責小組經過了兩個多月研究和諮詢業內不同持份者後,已在十月十一日向我提交了報告,就加強對旅行社、導遊和專門接待內地團體旅客的店鋪的監管,以及與內地源頭市場合作等方面向政府提出多項建議。對專責小組的建議,我們予以肯定和支持,我認為這些建議應該可以有助遏止業內不良經營手法,我希望小組與業界討論後,能盡快敲定落實的具體細則和時間表。鑑於旅遊業是本港重要的經濟支柱,我已向行政長官承諾會全面審視整個旅遊業的運作狀況及檢討香港旅遊業議會的角色、權責、運作及與旅行代理商註冊處的工作關係等範疇,目標是使旅遊業的監管更切合實際需要和更有成效。

(三)保障消費者權益

  就保障消費者權益方面,我們已於今年七月十五日就加強打擊不良營商手法,立法保障消費權益開展了公眾諮詢,諮詢期至今個月底結束。

  我們於諮詢期間透過不同渠道,包括在電視台及電台播放政府宣傳片、設立facebook專頁、與不同商會及區議會進行會面等,收集社會各界的意見。我們希望凝聚社會共識,建立有效、透明、對消費者和企業均公平的制度。

  除了面談討論、會議之外,書面意見共收到約五十份,所得意見是相當一致,都是支持以立法方式規管不良的銷售手法,並期望盡快落實。我們會詳細分析及考慮於諮詢期內所收集到的公眾意見,然後敲定立法的細則,進行修例工作。我們的目標是於本立法會會期內,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案。
 
(四)檢討《禁止層壓式推銷法條例》

  另外,我們亦完成了《禁止層壓式推銷法條例》的檢討,結果顯示有必要作出修訂,以增加對市民的保障。我們已安排將修例建議提交於月底舉行的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討論,徵詢議員的意見,然後將諮詢文件定案,稍後作公眾諮詢。我們計劃在本立法年度內向立法會提交法例修訂建議。



2010年10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4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