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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歡迎高等法院就傷殘津貼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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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新聞界因應高等法院今日(九月二十日)就一項有關傷殘津貼訴訟的判決所作的查詢,社會福利署(社署)發表以下聲明:

  「社署歡迎高等法院的判決,並會繼續按照現行政策,向合資格的嚴重殘疾人士發放傷殘津貼,以照顧他們的特別需要。

  香港是一個關愛的社會,有一套全面的社會保障制度,當中各項計劃(例如: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公共福利金計劃等)皆有其特定的目的和對象,以照顧社會上不同人士的需要。

  傷殘津貼是一項無須入息審查的福利,旨在照顧嚴重殘疾人士的特別需要(不論他們是否有工作及收入)。它並非一項按受惠人所蒙受的損失而發放的賠償,或按受惠人經濟狀況而提供的收入補貼。因此,傷殘津貼的主要申請資格是申請人須通過客觀和專業的醫療評估,獲評定為屬嚴重殘疾情況。

  社署於二○○九年年底已成立了一個跨部門工作小組,以跟進申訴專員就傷殘津貼計劃執行細節所提出的建議。工作小組期望盡快完成檢討工作。」



2010年9月2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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