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名僱主被追討強積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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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發出︰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九月十日)代14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六名僱主追討約39,000元的強積金欠款。
在今日審裁處的聆訊中,六名與訟人,分別為孫健忠經營中華公司、李達文有限公司、Lively Limited、大蘋果三文治店有限公司、港威清潔有限公司及高誠會計稅務〈中國)有限公司均沒有出庭應訊。在缺席聆訊下,審裁官判積金局申索得直,與訟人須向積金局分別支付27,351.46元、5,940.31元、2,462.25元、2,281.64元、1,274.42元及400元。有關款項為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同時下令各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分別為159元、90元、115元、56元、79元及46元。
完
2010年9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