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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八月十三日)公布,已經完成副局長及政治助理薪酬的中期檢討,並決定全部九位副局長及九位政治助理的薪酬維持不變。
薪酬檢討在今年五至七月進行。首先由司、局長對屬下的副局長或政治助理進行工作表現評核,然後由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覆核每份評核報告,再將所有評核和覆核報告呈交由行政長官任主席的聘任委員會審閱。局長對相關副局長的評核,主要環繞副局長向立法會、傳媒、社會團體和市民大眾推動或解釋政府政策立場,以及協助局長制定和推行政策的表現和成效。司局長對相關政治助理的評核,主要環繞政治助理向他們提供政治分析和意見,以及政治聯繫工作的表現和成效。
聘任委員會審視各副局長和政治助理的工作評核和覆核報告後,認為各人的工作表現整體上符合要求,並在此基礎上決定維持他們的薪酬不變。
行政長官曾蔭權表示:「副局長和政治助理是本屆政府新開設的職位。我深信一個開放和問責的政府不能長期單靠政治任命的司、局長履行所有政治工作,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是正確和必須的。這亦是其他民主政府普遍採納的制度。」
「設立副局長和政治助理的職位,對特區政府和擔任這些職位的人士都是新挑戰,需要時間累積經驗。新職位開設以來,政府向立法會和區議會解釋政策的工作方面有所提升,在局長外訪或休假時亦有較適當的署任安排,有效地支援相關司局長履行職責。」
行政長官續說:「我明白社會對政治任命官員有很高的期望。基於副局長和政治助理的工作範疇以及其專注處理的工作等方面的差異,公眾會對他們有不同的印象和評價,是可以理解的。我相信各副局長和政治助理會虛心接受公眾的意見和批評,並借這次檢討的機會,認真審視自己工作上有哪些方面可以進一步改善,以期更能符合公眾的期望。我勉勵他們在過去工作的基礎上繼續努力,緊貼社會脈搏,積極地與立法會不同黨派接觸,主動地與市民大眾溝通,並多向傳媒及業界解釋政府政策。」
政府發言人表示:「各副局長自上任後,多次出席立法會事務委員會和其他委員會的會議,協助政府解釋政策,並爭取議員支持政府提出的方案。他們亦多次出席區議會會議、公眾論壇、研討會及諮詢會等活動,加強政府與各界的溝通。在局長外訪和休假期間,他們亦代理局長的職務。」有關各副局長署任局長和出席立法會會議的統計數字,載於附件一。
政府發言人續說:「政治助理主要向相關主要官員提供政治分析和意見,亦協助局長和副局長進行游說工作,並與傳媒保持聯繫,協助解釋政府的政策和立場。」有關各政治助理的相關工作統計數字,載於附件二。
發言人補充:「由於每位副局長和政治助理的職務範疇,以至其負責的議題、界別等均有所不同,各人的工作安排亦因而有異,不適宜互相比較。」
聘任委員會的其他成員為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和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於二○○七年十二月通過設立副局長及政治助理的職位。首批副局長和政治助理於二○○八年六月開始陸續上任。
完
2010年8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