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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事務管理局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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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廣播事務管理局發出,就二○一○年七月底前各事項的審議結果作定期公布:

  廣播事務管理局(廣管局)決定將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申請的公眾諮詢期延長一個月,直至二○一○年九月八日為止。

  是次諮詢工作自七月九日展開以來,廣管局收到公眾就有關申請所發表的各類意見及評論,部分人士要求延長諮詢期,以便有更充裕的時間擬備意見書。鑑於收集公眾意見和在合理時間內處理有關申請均同樣重要,廣管局認為將諮詢期延長一個月較為適合。

  關於上述申請的諮詢公告,已上載廣管局網頁(www.hkba.hk)。公眾可於二○一○年九月八日前,將意見以書面方式電郵至ba@tela.gov.hk;傳真至2507 2219(非機密)/2598 5509(機密);或郵寄至廣管局(地址:灣仔告士打道五號稅務大樓三十九樓)。

  廣管局在六月和七月審議了三宗個案,涉及持牌人有否遵照業務守則當中關於節目及廣告標準的規定:

(i) 一名公眾人士投訴二○一○年二月十六日在香港有線電視有限公司(有線電視)有線第一台播放的 「宏康醫學診斷集團」 電視廣告。廣管局已向有線電視發出勸喻,促請嚴格遵守《電視通用業務守則─廣告標準》(《電視廣告守則》)的相關規定。

(ii) 一名公眾人士投訴二○一○年四月十二日在有線電視有線新聞台播放的「澳門新葡京酒店」電視廣告。廣管局向有線電視發出勸喻,促請嚴格遵守《電視廣告守則》的相關規定。

(iii) 一名公眾人士投訴二○一○年二月十三日在無�邦q視翡翠台播放的電視節目「Citywalk鯉躍龍門迎新春」。廣管局向無�巡o出強烈勸喻,促請嚴格遵守《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的相關規定。

  上述個案的詳情載於附錄。

  廣管局亦知悉,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處長(影視處處長)在二○一○年六月行使其獲授權力,處理了124個個案(涉及583宗投訴),裁定其中7個個案(涉及7宗投訴)屬於輕微違規,76個個案(涉及502宗投訴)屬於理據不足,餘下41個個案(涉及74宗投訴)則不屬《廣播事務管理局條例》的管轄範圍。影視處處長於二○○九年六月至二○一○年六月期間每月處理的投訴數字見圖一;二○一○年六月份各類被裁定為理據不足的投訴見圖二;各類被裁定為輕微違規的投訴見圖三。詳情請瀏覽廣管局網頁(www.hkba.hk)。

完

2010年8月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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