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戶外演出新體驗 康文署「開放舞台」試驗計劃周六起香港文化中心廣場首次演出
******************************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轄下三個表演場地所推出為期半年的「開放舞台」試驗計劃,直至今日(七月二十九日)共收到二十六個申請,表演形式包括小型樂隊、器樂合奏及歌唱等。其中已通過香港文化中心試演的表演者正籌備演出,首個表演為一歌唱及結他二人組合,將於周六(七月三十一日)晚上八時至十時,在香港文化中心戶外廣場的特定表演區(香港藝術館與港鐵J出口之間的廣場)演出。其他表演者將於八月陸續參與是項計劃的演出。

  「開放舞台」試驗計劃旨在推動文化藝術的發展,並為藝術愛好者開拓更多創意的表演空間,同時讓市民寫意舒適地欣賞表演藝術,豐富社區文化氣息。參與計劃的另外兩個康文署場地為沙田大會堂及葵青劇院,亦會於日後相繼安排演出。

  計劃歡迎各種不同形式的表演,表演者可以個人或不多於八人的小組形式進行表演。表演時段設於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上午十時至晚上十時,如遇特定活動的日子或時間則須另議。經試演成功的表演者可預約每節兩小時的表演時段。

  試驗計劃採用先到先得的登記制度,表演者無須繳付場租。為確保演出符合一定的藝術水平,擬議表演項目須經專責小組作試演評核。小組成員包括場地管理的代表、文化界代表,以及區議會代表,未經試演的人士將不可參與演出。

  在徵詢及考慮社會人士的意見後,一些試驗計劃的細則已作出修訂,例如容許表演者在表演區收取賞金。

  申請人須年滿十八歲及持有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表演者年齡則不限,但亦須持有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明文件或證明其可在港合法受僱的有效旅行證件。

  計劃會試行六個月至年底,以吸收經驗和檢討成效,從而制訂未來路向。

  計劃詳情及申請表現於相關場地備索,亦可於其網頁下載,填妥之申請表須郵寄或親身交回相關場地。香港文化中心查詢電話︰二七三四 二○○九、網址︰www.lcsd.gov.hk/hkcc;沙田大會堂查詢電話︰二六九四 二五五五、網址︰www.lcsd.gov.hk/stth;葵青劇院查詢電話︰二四○六 八一九二、網址︰www.lcsd.gov.hk/ktt。



2010年7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15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