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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採用新文件設計的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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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政司將推行新文件設計的法例,新設計將於明日(七月三十日)刊登的憲報中採用。

  律政司發言人今日(七月二十九日)表示:「良好的文件設計可令溝通更加清晰。我們考慮過香港法例文本的格式及觀感、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法例格式設計,以及現時可供使用的新的文字處理及印刷技術所帶來不同的可行方案。我們的結論是可以對香港法例文本的格式及觀感設計上作出一些改變。」

  發言人說︰「主要的改變包括採用較大字體的主體文本、採用較寬行距的分段、調整修訂的條文,以及將更多資料置於頁首。」

  發言人補充說︰「這些改變令法例的文本更方便易用,且予人耳目一新。」

  律政司已就有關改變諮詢過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

  雖然律政司已定於七月十五日之後推行新文件設計,但部分尚待刊憲的立法項目仍以舊的格式擬備。因此,日後一些憲報法律副刊(包括於明天刊登的法律副刊)的法例,會同時採用新舊格式刊載。



2010年7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4時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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