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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談打擊藥後駕駛初步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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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今日(七月十九日)就打擊藥後駕駛的初步建議會見傳媒的發言全文(中文部分):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政府十分關注藥後駕駛及毒駕(吸食毒品後駕駛),對道路安全構成很大的威脅,市民很關心這個問題,我們也很關注。早前我們已經承諾會有一個跨部門的小組去研究這個問題,他們現在已完成研究,特別是澳洲和英國兩個地方如何去處理藥駕及毒駕。今日下午我們已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有一些初步建議。我們希望在暑假時做好諮詢的工作,在下一個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立法建議。

  我們經過一段時間的研究,現在提出一籃子的初步建議,其精神是一方面要有效地將那些不負責任的駕駛人士繩之於法;另一方面要作出平衡,有一百七十多萬的人士擁有駕駛執照,亦有五十九萬的車輛行駛道路上,這些其實大部份都是負責任的司機,我們亦不想將來的法例殃及他們,帶來太大的不便。所以我們現在的第一個重點是建議把六種常被濫用的毒品,以「零容忍」方式處理,即是說一旦發現司機體內含有這些藥物,不論他的駕駛能力是否受影響,或者有沒有涉及交通意外,只要他的體內含有這些藥物,都屬違法。這六種藥物分別為海洛英、氯胺酮(俗稱「K」仔)、冰、大麻、可卡因和搖頭丸。以「零容忍」方式去大力打擊毒駕,是要給社會清楚的信息,吸毒後駕駛會危害道路安全,我們一定要大力打擊。

  至於司機在駕駛時的駕駛能力受其他任何藥物影響或受損,也屬違法。現時已經有條款處理所謂「藥駕」,在這方面,我們建議透過優化現行道路交通條例(法例374章)的基礎上去處理,令標準更客觀。

  另一個重點是在執法方面,我們會賦權警方,要求懷疑毒駕及藥駕的人士進行初步藥物測試,包括透過行為反應測試作初步測試。若這些人士不能通過初步測試,警方有權要求司機提供體液樣本進行詳細藥物化驗,視乎這些測試的結果,我們就可以提出檢控。

  至於建議的罰則,大致將與現在已加重刑罰的酒後駕駛看齊,例如三年的監禁期。我們亦建議在所有危險駕駛罪行中,如果司機有涉及吸毒,可以作為一個加刑因素,即涉及吸毒而又危險駕駛的話,無論在罰款、監禁期和停牌期各增加百分之五十。

  我們亦會提出一些配套措施,若司機不能通過初步測試,警方可要求司機把駕駛執照交給警方保管二十四小時,以有效防止這個司機因繼續駕駛而引起交通意外。

  總括來說,我們推行一籃子的修訂,可以有效及全面打擊藥駕和毒駕,提升阻嚇力和保障道路安全。

記者:有報道指警方仍在研究是否可以進行隨機抽樣測試,可否談談這方面的研究情況?如果服食某些藥物如傷風感冒藥,亦會出現吸毒後的反應,例如頭暈暈的情況,局方表示會優化,可否闡述如何優化?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道路交通條例》第三十九條要求,如果司機曾服藥而未能夠妥善地控制車輛屬犯罪。現時我們提出的優化安排,他如果在藥物的影響下,駕駛能力受損是屬於犯罪;這是比較客觀的,因為可以用測試來確定駕駛能力是否受損。我們主要參考英國的行為反應測試,有一系列的測試,例如測試其專注力、控制能力等,因此是一個較客觀的評定方法。這是優化現有法律上的條文。

  剛才問及隨機測試,在澳洲有隨機口腔液測試,類似我們近日大家都開始比較熟習的酒後駕駛的隨機(抽樣),有一個儀器幫助執行。香港現時最普遍吸食的毒品,即K仔,卻未有快速測試儀器可測得到;我相信下一步,當這種儀器在市場上已經研發後,我們可以再研究。至於我們剛才提及的初步反應測試,即英國用的方法,它的問題是整個過程需要二十至三十分鐘完成,大家可以想像如果警察在路邊設置路障,隨機請駕駛人士過來,每一次需要二十至三十分鐘;而現時酒後(駕駛的隨機測試)只需要幾分鐘而已,(藥駕的隨機測試)似乎未必是現時我們所能做到的。現時我們用的方法是零容忍去打擊毒駕;在藥駕方面採用行為反應測試,亦可以有效打擊這方面的罪行。

記者:藥物範圍廣泛,例如感冒藥,有人服後有反應,有人沒有反應,會否界定是何種藥物?剛才提及沒收車牌,可否談談沒收車牌的準則是什麼?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如果他(司機)未能夠通過行為反應測試,警方就可以代為保管二十四小時,因為既然未能夠通過測試,證明他的專注力、控制車輛能力,駕駛方面(的能力)受損,我們覺得應該負責任地幫他保管車牌二十四小時,當然其他法律程序可以繼續。

  另一個問題問及我們可否點名某些藥物,服食之後會有問題,我們認為這事要小心處理。因為每個人對藥物的反應不同,各人的體質及影響不同;另外每一天可能都有新藥出現,如何能夠有效地列表指出某些藥有問題呢?所以在諮詢過程中,都會跟藥劑業、醫生方面商討。現階段我們認為最重要是能夠優化現時的條款,用行為反應測試是比較客觀,亦可以打擊藥駕的問題。

記者:為何選定這六種藥物採取零容忍的態度?會否擔心人人反應不同出現錯誤檢測?例如有人服藥後無反應,未能達到規管的目的?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所以用一個比較客觀的行為反應測試是可以有幫助。現時英國已經有行為反應測試,量度不同的(能力)例如他的反應力、控制力及專注力等,是經過英國長時間的實行。另外,六種(藥物)都是一般被濫用的,例如今年(上半年)三十多個(被拘捕)個案,三十七個個案當中有三十三個是吸食K仔,因此我們認為應該針對性、有效地以零容忍去處理。

(請同時參閱發言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0年7月1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1時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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