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署理民政事務局局長就「積極發展社會企業」議案的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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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署理民政事務局局長許曉暉今日(七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馮檢基議員動議辯論「積極發展社會企業」議案的開場發言:

主席:

  多謝馮檢基議員就「積極發展社會企業」提出的議案,以及黃成智議員和潘佩璆議員提出的修定動議。

  社會企業(社企)是透過企業家思維去經營一盤生意,利用商業策略達致其社會目的,從自負盈虧及持續經營所賺取的利潤,主要用作再投資於本身的公益目標,以創新的構想融入商業運作模式,建立新的關懷文化,推動社會和諧發展。

  鼓勵社企在香港成立和發展,是我們其中一項重要工作。近年雖然社會對社企的認識逐步加深,但仍有不少人對社企認知有限,以為社企就是依靠政府資助的福利事業,或只限於社會福利機構營辦。實際上,社企現時在香港的發展是百花齊放,既有政府透過剛才幾位議員提及的基金支持,支持初期營運的社企,亦有商業或慈善機構,以至個人投資的社企,並開始有外地的社企在香港發展。
 
  特區政府推廣社企的第一步,是加深普羅大眾對社企的認識。我們一直致力宣傳推廣工作,設有以社企為專題的網站,提供與社企相關的資訊。亦在地區層面推廣社企,宣傳社企的服務及產品,例如我們分別在過去三屆工展會,以及在二○○九年的香港食品嘉年華,安排社企設立攤位作展銷。此外,我們也安排傳媒採訪社企及製作社企小冊子,介紹社企的成功故事。

  社企跟其他企業一樣,創業初期營運較艱難。由於社企在香港仍屬較新概念,民政事務總署在二○○六年推出「伙伴倡自強」社區協作計劃(協作計劃),不僅為新成立的社企提供種子基金,支持它們的初期營運,還為申請者審核營運計劃和提供意見,為社企營造更有利環境,鼓勵夥拍擁有社企經驗的人士開設社企。協作計劃的第一至第七期共批准約100個新的社企項目,涉撥款總額約1億元,創造約1,600個就業職位。

  現時部分社企未能持續發展或賺取利潤,多是因其商業模式並不可行,致無法持久經營,難以吸引個人或商業投資者投放額外資源,這種情形某程度也反映營運者缺乏營商經驗。針對上述情況,我們積極推動跨界別合作,加強社企的營運實力。民政事務總署在二○○八年推出「社會企業伙伴計劃」,更有系統地促進跨界別合作,推動社會企業發展。我們透過配對平台穿針引線,讓商業機構與非政府機構夥拍為合作伙伴成立社會企業,或促成有意提供支援的商業機構與社會企業合作。合作形式多樣化,例如由商界向社企外判某些工作、提供優惠租金、與社企分享營商網絡等。

  此外,我們亦鼓勵商界參與社企師友計劃,登記成為義務導師,向社企提供專業和營商建議。計劃推出以來,已成功夥拍超過20個跨界別合作的社企計劃,亦透過師友計劃為18組社企營辦者及商業機構/專業人士作配對。

  要令社企持續發展,我們必須向年輕一代推廣社企精神,發掘更多有潛質的年輕社會企業家。自二○○七年起,我們每年在大專院校舉辦社企商業計劃書撰寫比賽,反應一年比一年熱烈,顯示社企概念在學界日漸普及,我們培育年青社企家的工作亦向目標逐步邁進。

  為進一步結合政府和民間的力量,民政事務局更於今年年初成立「社會企業諮詢委員會」,協助制定及完善有利社企發展的政策措施。

  以上是政府就推動社企發展,包括推廣公眾教育和社企產品服務、提供財政支援以協助社企成立、推動跨界別合作以加強社企的管理營運能力、培訓社企精神和人才等方面的工作。我們歡迎各位議員就這些範疇向我們提供寶貴意見,稍後我會再作回應。

  多謝主席。



2010年7月17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3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