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立法會: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就涂謹申議員對《2010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第2、3、4及新訂的第2A條動議修正案的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今日(七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涂謹申議員對《2010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第2、3、4及新訂的第2A條動議修正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多謝多位議員剛才所提出的意見。

  涂謹申議員提出的修正案,是向涉及代價超逾二千萬元並以確認人方式轉售的買賣,俗稱「摸貨」,在徵收本條例草案所建議增加至4.25%的印花稅外,再徵收額外的2%印花稅,以打擊這類物業投機炒賣活動。

  我們認為現階段應繼續積極推行政府經全面考慮的一籃子的措施,而我們今次的提議是一籃子措施的其中之一,其他措施包括加強市場透明度,防止由於利率偏低而造成過度借貸;推行優化措施以增加土地供應,剛才大家亦提過,大家的共識是,問題的根本、而我們亦正在做工夫的,是土地供應;以及剛才大家正在辯論本修訂條例草案建議的兩項稅務措施。我們會密切監察這一籃子措施的成效。如有需要,我們一定會推行適當的措施,確保樓市健康平穩發展。故此,我們認為目前而言,修正案所建議的未必是最恰當的措施。此外,剛才議員亦有提及,稅務局亦會繼續積極追蹤炒賣物業的交易,並就炒賣所得的利潤依法徵收利得稅。

  我十分佩服各位議員,經過數十個小時的辯論,仍然思路清晰,尤其是剛才陳茂波議員提出的很多意見,都非常值得我們深入研究。

  在現階段來說,代主席,我懇請議員支持條例草案在沒有任何修正的情況下通過。

  我謹此陳辭。多謝代主席。



2010年7月17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0時50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