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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就《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法)條例(第382章)》動議辯論的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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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今日(七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法)條例(第382章)》動議辯論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

  政府一直致力提升一手私人住宅物業市場銷售的透明度,以及致力保障消費者的合理權益,確保他們在購買未建成一手私人住宅物業時,能夠掌握準確及全面的物業資料。政府絕對不容忍虛假交易以及就物業銷售發放誤導或不全面的資訊。

  政府與公眾同樣關注「天匯」有關的二十四宗交易。政府相關部門,包括警方,現正就有關「天匯」的交易事宜進行調查。

  李永達議員的動議,目的是要求立法會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法)條例(第382章)》,授權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命令政府出示所有地政總署與「天匯」發展商就「天匯」有關的物業交易事宜的信件。

  事實上,在「天匯」發展商於本年七月五日把回覆地政總署的信件送交立法會後,政府已於同日隨即把截至當時由地政總署發給「天匯」發展商的所有八封信件,一次過全數送交立法會。政府亦於本年七月九日把地政總署發給「天匯」發展商的第九封信,送交立法會。該信是在政府把地政總署早前發給「天匯」發展商的信件全數送交立法會後才發出的。

  鑑於有個別議員擔心立法會可能並未全數獲得地政總署與「天匯」發展商之間的所有往來書信,政府於本年七月十二日再把一整套地政總署與「天匯」發展商就「天匯」有關的二十四宗交易的往來書信的複本,包括「天匯」發展商早前送交立法會回覆地政總署的信件及附件,按日期順序排列,送交立法會。

  另外,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秘書的要求下,政府把「天匯」有關的二十四項交易的已加蓋印花的買賣合約,送交立法會。該二十四份買賣合約並不是地政總署與「天匯」發展商的往來書信的一部分。

  除了提供上述的資料文件外,運輸及房屋局亦應邀出席了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於本月五日以及十二日兩次討論「天匯」事件的會議,地政總署亦應邀出席了本月十二日的會議,回答議員就「天匯」事件的提問。運輸及房屋局及地政總署會出席該委員會本月二十日的另一次討論「天匯」事件的會議。

  上述充分反映政府在可行的情況下,一直以合作以及坦誠的態度回應議員就「天匯」有關交易所要求的資料以及出席會議。不過,我必須強調,由於政府相關部門,包括警方,現正調查該個案,政府有關部門在現階段不會披露有關調查的細節以及進展,亦不會就「天匯」個案進行評論。

  我希望議員明白,在正常情況下,政府不會公開由執法機關調查中的個案的資料,以免對進行中的調查構成負面影響、有礙調查的公正性,以及影響政府日後在完成調查後有可能採取的行動。

  不過,「天匯」發展商把其信件送交立法會的決定,改變了上述情況,令其中一個重要的法律考慮不再存在,即單方面公開有關信件對該發展商造成不公的可能。雖然政府的有關調查仍在進行中,政府認為有必要讓立法會以及公眾全面得悉政府與發展商的往來書信的內容。

  李永達議員在政府已經把一整套地政總署與「天匯」發展商就該二十四宗交易的往來書信的複本送交立法會後,仍然提出這項動議,是沒有需要的。

  我希望議員清楚明白,即使這項動議獲通過,政府迄今再沒有任何與「天匯」有關二十四宗交易的額外文件可以送交立法會。所以這動議將不會達致任何實際效果。

  主席,我會在稍後聽取過議員就有關動議辯論的發言後,再作一個總結的回應。多謝主席。



2010年7月17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9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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