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劉慧卿議員對《最低工資條例草案》有關「六年任期」和「六個委員會」的規定動議修正案的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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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日(七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劉慧卿議員對《最低工資條例草案》有關「六年任期」和「六個委員會」的規定動議修正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劉慧卿議員的修正案是硬性規定最低工資委員會非公職人員的委員不可連續被委任超過六年,及不可同時在公營架構內的其他五個以上的諮詢及法定組織出任成員,即「六年任期」和「六個委員會」的規定,我們內部稱之為「六六指引」。

  劉慧卿議員,其實民政事務局前日已就你的書面問題作出詳細剖析,我也看過內容。近年來其實政府亦對「六六指引」越來越抓得緊。我轄下很多委員會每次任期完之前六個月都會拿出資料看看有關議員的任期及他參與多少個委員會,有沒有超越「六六規限」,我們是有做的。其實民政事務局亦會在六個月之前通知我們要做這個工夫,所以我們現在是有積極措施做這件事。

  我想說的是其實我們是目標一致,手法各異。目標一致指的是「六六指引」是政府大前提之下的精神,但我同意謝偉俊議員和李國麟議員所說,硬性立法其實未必是好事。因為有些委員會的委員是專才、有經驗,如果突然間一班人同時間到期,剛剛六年,大部分一齊離開,對委員會的運作可能有影響,可能有些連貫性及專業的意見變成整個架構斷層或真空,所以有彈性存在是好的。但是我們也不要濫用彈性,所以現時我們政府是很嚴謹的,所以你看到現時超過六個委員會的數字暫時是零,最近有兩個,已經不再讓他出任。你說的二百四十三個是政府全部委任成員的4.29%,這數字我們一直抓得很緊,特別是我自己作為局長,我常常與我轄下的處長說,一定要很小心看兩點,第一是現時女性30%的參與率,第二是「六六指引」,已成為同事間委任時不斷地說一定要做到,不要踏到地雷。

  所以我希望你明白到我們不是不支持你,我們是支持你的,其實我們大家完全沒有分歧,只是手法各異。你剛才提到有些委員會,你都給我看過,例如建造業議會等等,這些在年期上有寫,但包括六個委員會是擴大了,若你只是說六年,坦白說,我也可以同意你,但再加六個委員會便沒有了彈性,有困難,所以恕我要反對你的修正,亦呼籲其他委員反對,多謝。



2010年7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