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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屋租金調整機制下首次租金檢討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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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員會發出:

  政府統計處處長馮興宏今日(七月十五日)在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特別會議上,向委員介紹新公屋租金調整機制下首次租金檢討的結果。根據統計處處長的報告,比較第一期和第二期的收入指數,首次租金檢討的租金調整幅度是+4.68%。

  隨�茈萿k會在二○○七年六月通過《2007年房屋(修訂)條例草案》,新公屋租金調整機制在二○○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在新機制下,公屋租戶的負擔能力是釐定公屋租金的因素。為了提供起步點,使新租金調整機制得以有效地運作,房委會已於二○○七年八月將公屋租金調減了11.6%。該機制亦為房委會提供客觀的基礎,根據公屋租戶家庭收入的變動而調整公屋租金。

  在新的租金調整機制下,每兩年會檢討公屋租金,而首次檢討於二○一○年進行。根據《房屋條例》第16A(7)(b)條,政府統計處處長須計算收入指數,包括第一及第二期兩者收入指數的變動。在首次公屋租金檢討中,第一期指在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前的十二個月;而第二期間指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前的十二個月。

  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考慮了政府統計處處長報告,亦通過根據《房屋條例》第16A條訂明的新租金調整機制進行的首次公屋租金檢討的結果,即按第一及第二期兩者的收入指數的變動,上調公屋租金4.68%。

  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會於本月二十二日再舉行會議,考慮是否需要採取寬減措施。若然,應採取什麼寬減措施。

完

2010年7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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