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以下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七月十二日)就公布「建議成立獨立保險業監管局」的諮詢文件,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中文部分):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今天,我們會就成立獨立保險業監管局(簡稱保監局)的建議,展開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
我們建議按照國際監管原則,成立一個在財政和運作上都獨立於政府的保險業監管機構,目的是加強對保險公司及保險中介人的監管,以便更有效地保障保單持有人的利益,維持市場穩定和加強保險業的競爭力,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我們建議賦予保監局新增的監管權力,包括對保險業進行日常監察、巡查和調查,和懲處違規行為等。
我們亦建議將來所有保險中介人(即包括保險代理和保險經紀)都須取得由保監局發出的牌照,方可銷售保險產品。我們相信建議安排將比現時保險業中介人的自我規管模式更有效、更能切合市場發展,亦有助加強公眾對保險從業員專業水平的信心。
有關建議涉及多個層面,包括保監局的職能和規管權力、組織架構、管治安排,以及財政機制。
在未來三個月的諮詢期,我們會聽取業界和市民的意見,隨後制訂詳細的立法建議。我們計劃於2011年就成立保監局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
記者:會否擔心保監局的工作會和保監處有重疊?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現時保監處是一個政府部門,所以我們提議將這政府部門轉為一個獨立機構,之後再不會有保監處。
記者:現時業界都是依循自我監管的模式。保監局成立以後,會否產生一個行外人監管行內人的情況,甚至乎會變成過份監管呢?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現時保險業是依循自我監管的模式,這個模式並不符合國際的監管原則,所以成立一個獨立於政府及專業的監管機構,正是朝著符合國際的監管原則而行。藉著成立保監局,我們希望可以加強行業的規管、增加行業的競爭力、並能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記者:局長,建議成立的保監局可否一站式處理投訴?能否更好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目前在業界自我監管模式下,市民如要投訴保險業的產品或銷售手法,是需要向不同的中介團體去投訴,而現時保險業有三個不同中介團體。而當建議的保險監管機構成立以後,所有投訴及調查都會由同一系統去處理。
記者:會否縮短處理投訴所需的時間?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相信我們的建議能對保單持有人的利益增加保障。
記者:可否具體說明增加的利益保障?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最主要的是我們提議在監管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人方面,保險業監管局會有獨立權力和增加監管權力。我相信這會令市場對保險業界更有信心,而且我們會有同一個渠道處理投訴和上訴機制,整套措施會增加監管方面的成效。
記者:可否說明未來保監局的執法權力來自哪一些法例,未來修例會有哪些涉及這方面?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我們會修訂《保險公司條例》第41章,以賦予保監局全面的監管權力。
記者:會否考慮加強監管和擔心業界的反應?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建議中的獨立監管機構,本身亦有制衡的架構,就懲處行為方面有上訴機制。所以在整體的機制�堙A我們會提出一套想法,在公司治理權力方面做一個平衡。我們覺得有一套比較完善、由行業自我規管轉為專業規管的制度,將有效增加對保險消費者利益的保障。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完
2010年7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0時2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