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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法律政策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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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政司今日(七月七日)宣布:副法律政策專員(一般法律事務)潘英光將於八月二日起接替溫法德出任法律政策專員。在政府服務了二十八年的溫法德亦會由當日開始休假。

  法律政策專員主管律政司法律政策科,負責法律政策發展工作,就多項複雜和敏感的法律議題向律政司司長提供意見,並督導律政司的立法議程。

  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資深大律師在評論有關任命時說:「潘英光的法律知識淵博,專業能力和領導才能出色。我絕對相信他有能力領導律政司法律政策科面對未來的挑戰,繼續為香港市民提供專業和優質的服務。」

  至於溫法德的退休,黃仁龍說:「溫法德在律政司服務了二十八年,表現卓越,備受曾與他共事的公務員和法律專業人士尊重。他擔任律政專員十九年,曾先後出任民事法律專員、國際法律專員及法律政策專員,對香港法律的發展有莫大貢獻。我們衷心祝願他退休生活愉快,事事順遂。」

  以下是兩人的簡歷:

溫法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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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溫法德現年六十一歲。於一九七四年取得英國大律師資格、一九九四年取得香港大律師資格。他於一九八二年一月加入政府出任政府律師,一九八二年十月升為高級政府律師,一九八五年三月擢升為副首席政府律師,一九八八年三月任首席政府律師。他於一九九一年十一月晉升為律政專員,自此先後出任民事法律專員和國際法律專員,繼而成為法律政策專員。在一九九九年,他因服務表現優越而獲頒金紫荊星章。

潘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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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英光現年五十四歲,一九九一年和一九九二年分別在英國威爾斯和香港取得律師資格,於一九九一年九月加入政府為政府律師,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升為高級政府律師,一九九八年六月升為副首席政府律師,二○○八年七月則擢升為首席政府律師。



2010年7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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