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存款保障計劃(修訂)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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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發出︰
《2010年存款保障計劃(修訂)條例》(《修訂條例》)於今日(六月三十日)獲立法會通過。
《修訂條例》就《存款保障計劃條例》作出修訂,以實施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存保會)於二○○九年檢討存款保障計劃(存保計劃)時得出的改善建議。其中的主要改善建議包括:
.把存保計劃的保障額上限由現時的10萬港元提高至50萬港元;
.把用作抵押的存款納入保障範圍,以增加存保計劃保障範圍的清晰度;
.引入減低成本的措施,以避免銀行把提供更佳保障的成本轉嫁予存戶;及
.提高存保會計算補償和發放補償予存戶的效率。
存保會主席陳志輝教授說:「我們衷心感謝立法會能及時通過《修訂條例》,讓有關的改善建議可如期於二○一一年一月一日生效。在這些改善建議實施後,存戶將能受惠於獲得更佳的保障、更快獲得發放補償,以及能更清楚了解他們的存款是否受到保障。」
存保會現正與銀行業界緊密合作,以確保各項改善建議可順利落實。存保會亦即將推出宣傳活動,提醒公眾香港的存款保障安排即將發生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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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2010年6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1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