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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五題:雲端運算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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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譚偉豪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的書面答覆:

問題:

  雲端運算服務及技術近年發展迅速,世界各先進國家無不積極投入雲端運算產業的發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參考鄰近地區的相關經驗,就雲端運算服務於本港的發展及應用進行研究;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評估雲端運算服務對推動本港電子政府服務及增加政府效率方面的效能;若有,會否考慮率先於政府部門推動多元雲端運算的應用;

(三)過去三年,當局有否制訂實質措施以協助企業,院校及相關機構就雲端運算技術進行研究及發展;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當局有否考慮與內地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科學院及各省市就雲端運算進行交流和合作;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譚偉豪議員的提問,我的答覆如下:

(一)雲端運算是一種運算模式,按用戶的需求和透過互聯網的傳送,向用戶提供共用的資訊科技資源、服務和技術。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有研究美國、英國、中國和新加坡等地就雲端運算服務所制訂的策略、作業模式和措施,也參考了業內相關報告就雲端運算可帶來的好處和連帶的挑戰所作的分析。所有跡象都顯示雲端運算會成為資訊科技發展的趨勢,不少國際和本地的大型資訊科技供應商亦已開始籌劃或發展所需的基建設施,用以提供此類的產品和服務。

(二)評估雲端運算服務的成效,須考慮多種相關的因素,包括可帶來資訊科技資源調配的靈活性、按需求而調節資源使用水平的彈性、資訊科技基礎設施的開發成本要求、採購單位和價格模式、服務水平的承諾和相關的合約條款、信息安全和資料私隱,以及雲端和非雲端服務的互用性等。這些因素中有許多都有別於現行做法,而需要不同程度的調節,作試點測試和適當的過渡安排。我們會開展多項計劃,以確立政府應用雲端運算的可行性和提供推行方法,以便過渡到雲端運算模式,從而提供有效和快捷的電子政府服務。採用雲端運算模式對於構建和提供電子政府服務的基礎設施、應用程式、資料數據和相關服務等會帶來重大影響。政府資訊科技總監首要工作之一是要提高政府決策局和部門對雲端運算的認知和向他們提供意見,以助他們考慮是否採納雲端運算的應用。

(三)一如數碼21資訊科技策略所述,政府致力推廣由創意帶動的資訊及通訊科技行業。我們會繼續促進本地資訊及通訊科技業的發展,和推廣採用先進的資訊及通訊科技,包括雲端運算服務。

  為了推動香港服務業發揮創意和提升技術,政府一直為業界提供不同的資助計劃,除了創新及科技基金,我們最近在二○一○年四月推出全新的投資研發現金回贈計劃。在過去三年,創新及科技基金曾支持和資助四項與雲端運算研發有關的項目,涉及約二百萬元。

(四)現時,香港與內地政府已設有資訊及通訊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渠道,包括工業和信息化部、科學技術部、泛珠三角區域合作信息產業廳,以及在廣東省和深圳的省、市級對口單位。有鑑於雲端運算服務及技術仍在發展中,我們會繼續與內地對口單位就共同關心的事項探討合作與交流的機會。



2010年6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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