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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發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二○一○年五月份的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
五月份新取用按揭貸款額較四月份增加12.7%,至289億港元。
認可機構新批出貸款增加0.1%,至378億港元。一手市場交易批出貸款變動不大,仍然為47億港元。二手市場交易批出貸款減少10億港元,轉按批出貸款增加11億港元。新申請貸款的宗數減少11.1%,至20,283宗。
在五月份的新批按揭貸款中,約16%的貸款以最優惠利率作為定價參考,其中大部分貸款的利率定於2厘至低於2.25厘的水平。以香港銀行同業拆息作為定價參考的新批按揭貸款所佔比例,由四月份的80.9%,上升至五月份的82.7%。
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增加1.5%,至6,756億港元。
五月份按揭貸款拖欠比率及經重組貸款比率均維持不變,分別為0.03%及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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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說明︰
1. 是項調查所涵蓋的認可機構住宅按揭貸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約佔銀行體系整體住宅按揭貸款的98%。
2. 在本統計調查中,住宅按揭貸款指借予個人以供購買住宅物業的貸款(包括加按及轉按),這些物業包括未完成單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計劃」及「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單位。
3. 新批出貸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該月份內批出的按揭貸款。這些貸款可以在同一個月內取用,亦可在較後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貸款列入「該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貸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the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項目內。這項數字將會影響以後的月份的新借出貸款總額。
4. 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貸款總額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比率。
5. 經重組貸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經重組貸款總額佔未償還貸款總額的比率。
6. 第二按揭計劃(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認可機構批出的按揭貸款外,由地產發展商或其他借貸機構提供第二按揭的貸款。本統計調查只包括由申報機構批出的貸款。
7. 該月份新批出貸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貸款平均合約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為加權平均數字,計算時以個別申報機構在該月份新批出的貸款額作為加權因素。
8. 過去十二個月撇銷的貸款(loans written off)佔平均未償還貸款的百分比的計算方法如下:在過去十二個月期間內撇銷的貸款總額佔該段十二個月的期間內平均未償還貸款總額〔即(期初未償還貸款結餘+期末未償還貸款結餘)÷ 2〕的百分比。
完
2010年6月28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