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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律政司司長就何秀蘭議員提出中止待續議案的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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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資深大律師今日(六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何秀蘭議員提出中止待續議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剛才余若薇議員發言時作出了一個較嚴重的指控,我認為我有必要作出一個補充性的回應。剛才她提到關於新的區議會方案是否合憲合法的立場時,她說法律淪為當權者的工具,令她覺得不是味兒。就這一點我想有一些回應,首先,作為特區律政司司長,我從來沒有指出過我認為新的區議會方案違反《基本法》或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我第一次就這方案是否合法合憲提出法律意見,是在六月二十一日,當時我指出經過我們詳細考慮之後,我們認為這方案符合《基本法》及二○○七年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我提出的這個意見,據我理解,也是民主黨的朋友、普選聯的朋友和眾多位學者的一致意見。就律政司而言,我們沒有提出過任何前後不同的意見。剛才(林瑞麟)局長已提及梁愛詩女士就這問題所發表的意見,大家都清楚梁愛詩女士在發言的時候,並非特區的官員,沒理由將她個人意見視作特區(政府)或律政司的意見。至於她為何有這改變的看法,她已公開解釋,如果你(余議員)認為這是將法律視為當權者的工具,如果將這指控加諸於她(梁愛詩)身上,我認為不很公道,基於上述原因,如果余議員指責當權者將法律淪為工具,這針對特區政府的指責,是不可以接受,亦沒有任何事實基礎,多謝主席。



2010年6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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