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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動議二讀《追加撥款(2009-2010年度)條例草案》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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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梁鳳儀今日(六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二讀《追加撥款(2009-2010年度)條例草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

  我動議二讀《追加撥款(2009-2010年度)條例草案》。

  《公共財政條例》第9條規定︰「在結算任何財政年度的帳目時,記在任何總目上的開支如超逾撥款條例撥予該總目的款額,超額之數須包括在追加撥款條例草案內,而該條例草案須在出現該超額開支的財政年度終結後,於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提交立法會。」

  2009至10財政年度的帳目現已完成結算,在總共83個開支總目中,有17個超出《2009年撥款條例》原先撥給該等總目的款項,有關的額外支出,主要是為了落實職系架構檢討報告書中的建議、向支援四川地震災區重建工作信託基金注資,以及推行各項一次性的紓困措施,例如為貧困人士提供額外福利援助。所有超額開支,均已獲得財務委員會批准或該委員會授權批准,給予追加撥款。

  現提出《追加撥款(2009-2010年度)條例草案》,以便對該17個開支總目所需合共約61億元的追加撥款,給予正式的法律權力依據。

  多謝主席。



2010年6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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